文档介绍:2013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技术方案
一、任务与要求
1、各省(区、市)项目地区及任务数
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31日,完成120万例40岁以上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
干预工作任务。其中,;;
;;内蒙古自治区5个项目
地区3万例;;;黑龙江省
;;;
;;
万例;;;河南省13个项
;;;广东
;;
例;;;贵州省3个项目地
;云南省5个项目地区3万例;;陕西省
;;;
;;
。筛查主要内容包括:危险因素初筛、体
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颈动脉超声检查等。
2、继续完成2011、2012年度项目筛查出的高危人群的干预、追访及干预追
访信息的上报工作。
二、项目筛查点与筛查对象选取原则
本项目是以社区、乡镇常住居民为基础的脑卒中筛查工作,要求项目开展
前确定待筛查人群。从本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居
民健康档案获得目标人群的人口学信息,建立待筛查对象的详细人口档案。
1、确定项目筛查点
每个项目基地分别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各选择一个项目筛查点,必须做到
整群抽样。项目筛查点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基地医院提出的建议考量确定。项目
筛查点要求区域分布合理,有一定的代表性,所在地政府重视,医务人员参与积
极性高,地区人群健康档案较完善,综合条件较好,交通便利(便于居民随诊和
高危人群长期随访)的区域。结合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国居民死亡监
测点及有心脑血管病防控综合项目的区域优先考虑。在项目工作开展前必须将筛
查点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参考附件6:
项目筛查点登记表)。
2、确定筛查数量
。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筛查数量比例,
按照各省区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城市与乡镇常住人口数量比例(40岁以上年龄分
布)基数确定。本项目筛查对象不包括医院门诊和住院登记病例。
3、确定筛查对象
筛查点40岁以上全部常住居民(1973年12月31日前出生)列为筛查对象(半
年以上在外居住者可排除)。 2011、2012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的
筛查对象不能重复计入2013年项目筛查对象(系统自检)。
4、确定筛查比例
单一筛查点筛查人数必须达到该点全部筛查对象85%以上。
三、筛查内容
1、筛查主要内容
危险因素初筛、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颈动脉超声检查等。
2、脑卒中危险因素风险评估
根据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流程,依据以下8项危险因素进行风险
评估:
⑴高血压病史(≥140/90mmHg)或正在服用降压药;
⑵房颤或明显的脉搏不齐;
⑶吸烟;
⑷血脂异常或未知;
⑸糖尿病;
⑹很少进行体育运动(体育锻炼的标准是每周锻炼≥3次、每次≥30分钟、
持续时间超过1年;从事中重度体力劳动者视为经常有体育锻炼);
⑺明显超重或肥胖(BMI≥26kg/㎡);
⑻有脑卒中家族史。
3、脑卒中高危、中危、低危人群的判定
具有≥3项危险因素,或既往有脑卒中,和/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者,评
定为脑卒中高危人群;具有<3项危险因素,但患有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
心房颤动或瓣膜性心脏病)之一者,评定为脑卒中中危人群;具有<3项危险因
素,且无慢性病者为脑卒中低危人群。
四、实施步骤与流程
1、项目实施的原则
各级各类项目承担单位在坚持维护健康、防治并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
理要求(成立项目伦理委员会)的原则下,实施项目工作。
2、项目成立联合工作组
在当地政府、卫生等部门的组织下,疾控机构和医政部门组织宣传动员和现
场指导、基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