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敬 告
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条例》、《成都市股份合作制条例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股 东
其他部门
意 见
谨此确认,以上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只填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更的不填。
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还应领取有关的表格.
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可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住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附纸填写,粘贴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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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