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买卖契约书房屋买卖契约书立房屋买卖契约书人买主: 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 。卖主: ___ (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房屋产权买卖事项,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条款如后,以资共同遵守﹕一、房屋标示座落县市乡镇段小段地号内,即县市乡镇路街巷弄号第栋第楼( 如附件一), 房屋面积___ 平方公尺( __坪)( 包括阳台、走道、楼梯间、电梯间、电梯机房、电气室、机械室、管理室…等共同使用部分之分担)。二、面积误差: . 前条房屋面积以建筑完工后地政机关复丈并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 如有误差超过百分之一时,应就超过或不足部分,按房屋单价相互补贴价款。三、房屋价款:房屋价款(包括本约所载之附属设备及其它设施)为新台币____ 元整。其付款办法依附件的分期付款表之规定 o 四、地下层权属: 本约房屋共同使用之地下第层面积___ 平方公尺( __坪), 按买受主建物面积比例, 随同房屋一并出售为买受人所共同。地下层非属共同使用之部分计面积___ 平方公尺( ___ 坪) ,应归属方。五、屋顶权属﹕屋顶突出物除电梯间、机房、楼梯间、水箱…等共同使用部分外, 其余非属共同部分(即) ,应归方。六、设备概要: 本约买卖房屋规格, 除依照主管建筑机关核淮年月日第号建造热照( 如附, 核淮图说土末予注明之建材、设备或其它设施) 如道路、路灯、沟渠、花木等), 其厂牌、等级或规格如附件三。七、交房地期限: 乙方应自本约签订之日起___ 天( 日历天)内, 将使用执照及所有权状并同房地交令甲方,但因不可抗力致不能如期交出房地者,由双方视实际需要协议期限予以延展。其延展期限不加收滞纳金。八、保固期限: 乙方对本约房屋之结构及主要设备应负责保固一年 o 但因天灾成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发生之毁损,不在此限。九、贷款约定:本约第三条房屋价款内之尾款新台币元整,由甲方以金融机关之贷款给付, 并由甲乙双方另立委办贷款契约书, 由乙方依约代甲方办妥一切贷款手续。其贷款金额少于上开预定贷款金额者, 其差额部分由乙方按金融机关之贷款利息及贷款期限贷给甲方, 并办理第一一顺位抵柙。但因金融机关基于法令规定停办贷款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原因, 致不能贷款者, 甲方应于接获乙方通知之日起___ 天内, 以现金一次( 或分期) 向乙方缴清或补足。但甲方因而无力承买时,应于接获通知之日起天内,向乙方表示解除契约, 乙方应同意无条件解约,并无息退还已缴款项与甲方 o 十、产权登记:. 房屋产权之登记由甲乙双方会同办理,或会同委任代理人办理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 其应由甲方或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及应缴纳税捐, 甲方或乙方应依规定期日、种类、内容及数额提供及缴纳。如因一方延误,致影响产权登记者,因而遭受之损害,应由延误之一方负赔偿责任。十一、税捐负担: . 甲乙双方应负担之说捐除依有关法律亲定外,产权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代办费、各项规费及临时或附加之税捐由甲方负担。十二、违约处罚: (一)乙方除因不可抗力之事由外,其逾期交屋每逾一日按房地总价千分之计算违约金与甲方 o 乙方不屦行契约, 经甲方催告限期履行, 逾期仍不交屋时, 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既收价款全部退还甲方枓,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之损害金与甲方。(二) 甲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约第三条附件(二) 付款表之规定付款时, 其逾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