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十二章守法
本章知识体系
守法的概念
●守法的含义
●守法的构成要素
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守法是法的要求
●守法是人出于契约式的利益和信用的考虑
●守法是由于惧怕法律的制裁
●守法是出于社会的压力
●守法是出于心理上的惯性
●守法是道德的要求
守法的主客观条件
●守法的主客观条件
●守法的客观条件
普法教育与守法
●普法教育是法治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
●普法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养成守法的品质
●普法教育的途径
第二十二章>>第一节守法的概念
一、守法的含义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如果法制定出来了,却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和执行,那必将失去立法的目的,也失去了法的权威和尊严。
◆在法学界,不少人认为守法主要是甚至仅仅是履行法律义务。我们认为,守法所包含的内容要比许多人所理解的广泛、深刻和丰富得多。守法意味着一个国家和社会主体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而依法办事就自然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依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义务并履行义务。
◆守法的含义
第二十二章>>第一节守法的概念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守法包括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和守法状态等构成要素。
◆守法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即一定守法行为的实施者。
◆我们国家奉行人民主权、主权在民的宪法原则,人人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地位,因此,在我国,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成为守法的主体,守法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我国宪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守法的主体可以分为: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守法主体中最普遍、最广泛的守法主体
●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这是维护我国主权和利益的体现
◆守法主体
第二十二章>>第一节守法的概念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守法的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
◆守法范围直接决定于一个国家法的渊源。由于不同历史类型法的渊源的不同,守法范围也不一样。
◆从历史上看,守法范围发展变化的一条基本规律是从单一化走和多样化。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协议法(国际条约)、教会法,法的原则等,都属于守法的范围。
◆在我国,守法的范围主要是各种制定法,此外,有些非规范性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也属于守法的范围,因为,它们是法所明确授权的特定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根据法的有关规定和原则作出的,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守法范围
第二十二章>>第一节守法的概念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守法的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指人们按照法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履行法律义务可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履行消极的法律义务;履行积极的法律义务。
◆行使法律权利:指人们通过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行使法律权利是指人们遵守法律规范中的授权性规范。它既可以是权利享有者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是权利享有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人们只有依法行使权利才是守法。
◆在守法上我们必须强调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
的有机统一。
◆守法内容
第二十二章>>第一节守法的概念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守法状态是指守法主体行为的合法程度。守法状态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守法的中层状态和守法的高级状态这三种类型。
◆守法的最低状态。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
◆守法的中层状态。守法的中层状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
◆守法的高级状态。守法的高级状态是守法主体不论是外在的行为,还是内在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
◆守法状态
第二十二章>>第二节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一、守法是法的要求
◆守法是法的要求,这是守法的法的根据。
◆人们之所以守法是因为法要求这样,守法是法所规定的义务,换句话说,守法是公民的法律义务。法律义务在内涵上是由利益的付出、义务人的无可选择性、责任、国家强制等要素构成的。法一旦公布实施,公民就有服从它的法律义务,这是无可选择的,既便是利益的付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类型的法制形态,都无一例外地把守法规定为人们的基本义务,使人们无可选择地服从。在社会主义国家,守法是每一个社会主体应尽的义务。
第二十二章>>第二节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二、守法是人出于契约式的利益和信用的考虑
◆在特定契约关系中,人们守法并不是一件痛苦的事,而是一件欣然的事,人们会自觉地守法,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