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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指南.docx

上传人:yunde112 2014/6/2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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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指南.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海区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指南
一、关于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系根据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中文全称“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计划,经过申请批准,由APEC范围内各经济体的相关商务人员持有,可直接出入各APEC经济体的旅行证件。
迄今为止,澳大利亚、文莱、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菲律宾、中国台北、泰国、巴布亚新几内亚、新加坡、越南、墨西哥、俄罗斯参加并实施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美国、加拿大为旅行卡持有人提供入境专用通道的待遇。根据外交部的规定,我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实施细则》和外交部《关于试行为中外合资、外商投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颁发旅行卡的通知》受理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
二、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的宗旨
推动“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扶持“雄鹰计划”企业。
三、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因业务关系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南海区企业的中方人员;
(二)条件:1、申办人员所在企业应为南海区“雄鹰计划”民营企业或诚信高、信誉好、上规模的外向型企业;
2、申办人员须无犯罪记录或被外录;
3、申办人员须持有由所属企业购买的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四、办理程序和材料(如有更新,以网上公布为准)
申请旅行卡,申请人应由所属企业经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促部门加具意见后(需有领导签名)向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部分材料式样可在我局网站下载、所有材料要求以网上通告的为准):
(一)公司资料:
1、APEC卡材料清单(见附件1,只需一份)
2、申请人所属企业申办旅行卡公函,内容须包含企业及外向型发展概况(重点列明与APEC成员国的业务往来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报关单、出口合同、提单、信用证等)、申请理由、具体人员姓名及职务,所需前往已实施旅行卡计划的国家名称,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如期返国,并由所在镇(街)经促部门加具意见(需有领导签名)(样板见附件2);
3. 企业已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情况一览表原件;(见附件3)
4、申请人所属企业近3年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材料内容包括企业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情况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等。证明材料可列表提供,并加盖所在镇(街)经促部门公章;(见附件4)
5、上一年度的企业经营情况信息登记表原件; (见附件5)
6、申请人所属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原件;
7、申请人所属企业最近与APEC成员国的对外交往业务证明或凭证3份(如报关单、出口合同、报关单等),并在公司经营情况和申办公函材料中附上文字说明,如无,请另附情况说明;
8、申请人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只需一份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10、国税局或地税局出具的申请人所属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原件;
请将以上公司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