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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协议由机动车保险协议样本20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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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机动车辆保险协议由机动车保险协议样本2021

  第一条 因为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企业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火灾 、爆炸;
  (2) 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 、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 全车失窃(包含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方法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企业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出保险金额为限。机动车保险协议范文节选!
  第三条 本企业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战争、军事冲突或***:
  (2) 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有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企业也不负责:
  (1)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本身爆裂或车辆本身故障;
  (2)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须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3) 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难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和多种间接损失;
  (4) 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能够按重置价值确定,也能够由被保险人和本企业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企业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出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 在保险协议使用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企业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该尽可能修复,赔偿保险人修理前应该会同本企业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法和修理费用,不然,本企业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 在保险协议使用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企业按以下要求赔偿:
  (1) 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出出险当初的重置价值为限;
  (2) 部分损失 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和出险当初的重置价值百分比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出保险金额为限。假如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该支付的赔偿金额,本企业根据保险协议的给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 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管在法律上是否应该由被保险人负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企业概不负责:
  (1) 被保险人全部或的代管的同产:
  (2) 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组员,和她们全部或代管的财产:
  (3) 本车的驾驶人员;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