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疑难解答.docx

格式:docx   大小:30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疑难解答.docx

上传人:我是开始 2021/2/7 文件大小:3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疑难解答.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疑难解答
问题一:资助对象是什么?即哪些幼儿可以获得学前教 育资助?
第一类幼儿:在经番禺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 园、村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符合国家 相关政策的本区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 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给予资助。资助 对象需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幼儿为番禺区户籍;或幼儿其父母一方或法定有效监
护人须持有番禺区有关职能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 ;
在经番禺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村集体办 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 3〜6岁常住人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低保家庭儿童。(2)孤儿。(3)残疾儿童(残疾 家庭儿童)。(4)烈士子女。(5)满足其他优抚条件的儿童。
(6)低收入或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第二类幼儿:发放资助当个学期在经番禺区教育局审批 设立的村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含区属公办 和镇街办幼儿园)中班或大班就读的番禺区户籍儿童。
问题二:第二类资助是中班还是大班幼儿可以领取呢?
以2018年为例,5月份发放的是在经番禺区教育局审批 设立的村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班就读的番
禺区户籍儿童,11月份发放的对象是在经番禺区教育局审批 设立的村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大班就读的番 禺区户籍儿童,即同一批孩子在中班下学期和大班上学期各 领一次资助。
问题三:如果同时满足资助对象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幼
儿,是否可以领取两项资助金额?
答:如对象同时符合第一类和第二类的资助标准,应领 取第一类资助,不得重复领取。
问题四:如果户籍有变更能够领取资助吗?
如有户籍变更的,变更在每年 3月30前完成的,可以申
请上半年的资助;变更在每年 8月30日前完成的,可以申请 下半年的资助。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户籍变更的,不另 外补发资助。
问题五:资助的标准是多少?即每个幼儿可以获得多少 金额的资助?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调整完善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穗财教〔2016〕309号)的文件 精神。
第一类幼儿:我区按每人每学年不低于 1300元标准给予 资助,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