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政执法监督体制
“监督” 一词,根据我国〈〈辞源》的解 释,是指监察督促之意。在现代社会监督已 成为国家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它的实质是 指权力的制约、督导、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 败。国家如无必要的监督机制,就很难正常 的运作和发展。因此,现代国家都把监督制 度作为国家的基本机制之一。 在这里我们所 讲的行政执法监督不是对行政执法的行为 零碎的,仅仅对一些具体事务的监督,而是 要对行政主体所作的因执法而产生的具体 行政行为和一些特定的抽象行政行为的体 制化,一般化的监督,这是一种制度化的监 督,这种监督是法治的重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之界定
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 及其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有权 国家机关委托,行使相关行政执法权力的单 位和个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 律的活动,包括行政许可、确认、检查、处
罚、强制等各种行为方式。在我国,行政执 法主体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渠道:
1、根据法 律规定依法产生和获得;2、根据法定授权 产生和获得。具体而言,我国的行政主体主 要有以下三类: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2、 各级人民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机构; 3、
因法律、法规授权而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职能的组织和按照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委 托授权的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 组织。
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各类 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及有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实行监察、 督促、
督导活动。这与行政监察监督不同,后者是 指行政机关或国家公务员对企事业单位或 公民,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执行法律、法 规、规章及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等情况进行 监督,它包括如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个人、 组织的监督,稽查特派员对国有大中型企业 的监督等等,行政执法监督主体一般包括以 下几类:1、权力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定
职权和程序,对它所产生的国家机关及其公 职人员的法律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权力机关
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法律监督; 二是工作监督;
2、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各 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依照隶属关系, 对下级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行法律和守 法活动的监督;3、司法机关的监督,分检 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 4、社会
组织的监督;5、舆论的监督;6、人民群众 的监督。
二、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理论的分析
1、行政执法与“权力”的关系。有史 以来行政一直是权力的代名词, 行政执法是 权力最形象逼真的化身。权力具有双重性, 它不仅代表责任和义务, 同时也意味着某个 人的便利和地位。权力在使用的过程中,必 然产生两种效果:正效应和负效应。权利的 正效应指权力发挥其正常的应有的正面和 职能。权力的负效应,指权力的拥有着假公 济私、滥用权力,因而对公共目标和公共利 益造成危害。行政执法在日常生活中表现是 纷繁具体的各种具体行政行为, 其具有自由
裁量性、单方意志性、直接效力性和直接强 制性,且其具有国家强制性,该强制性是由 国家强制力来实现的,因而行政执法便具有 了权力的负面效应。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过 程中就时刻有滥用权力的可能, 行政执法活
动中乱立章法、以言代行、以权压法、干扰 执法、越权执法、滥施处罚、以罚代法、以 罚代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不履行法定 职责等执法违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有些现象 表现的相当突出。
2、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在我国一切权 力都属于人民,人民为了治理好自己的国家, 需要通过经过科学分工的各个国家机关来 行使权力。每个行政机关的权限应经过合理 配置,其权限都必须是特定的、受到限制的, 权力只有受到限制才能真正保障权力的正 当行使。而不受限制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 绝对权力绝对腐败,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每一个机关及其公务员都必须在法定的的 权限内行使权力,自觉接受来自其他国家机 构及人民的监督。对行政机关有效地监督, 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
3、自由裁量权的界定。行政执法过程 中最难监督之点即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 的运用,最能侵犯个人、组织、正当权益的 也是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现代法 治原则不仅要求行政执法依法办事, 而且行
政执法根据公认的合理性原则行使自由裁 量权,应当看到行政机关本身对行政效率的 追求,行政管理采取首长负责制,行政活动 中自由裁量的必要性都给依法行政带来了 困难。各种监督主体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困难 之处也在于此。国家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进行研究,从而防止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 对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行政 主体滥用权力的侵害。
三、我国现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反思
1、现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我国历来 十分重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建设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