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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集团营销类采购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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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集团营销类采购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1314042**** 2021/2/11 文件大小:4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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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集团营销类采购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为维护公司权益,节约营销推广成本,贯彻执行集团的利润率战略,根据销售费用类采购的特性,集团运营中心制定本办法,作为《融创集团销售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在《融创集团销售费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费用类别中所包含,凡须我方向合作方支付费用来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均属于销售费用类采购。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其它应计入销售费用的优惠支出不在销售费用类采购之列。
第二条 销售费用类采购实行评审职能与执行职能分开,评审职能在运营中心/运营部,执行职能在项目公司销售部。
第三条 1、制作、印刷、外卖场/示范区/样板间/售楼部的设计、装修、家具、布置、园艺、饰品,礼品,奖品,合同总额在20万元以上,必须通过招标选择供应方,原则为价低者得。
2、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的上述业务,必须至少由3家比价,选择最低者为供应方。
3、广告代理、影视广告创意与制作、销售代理、策划顾问、公共关系、活动代理、网页设计等智力咨询型业务,合同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由项目销售部门与运营部门共同对方案及报价进行招标,专业得分前两名中的价低者中标。10万元以下的,由销售部推荐供应方,运营部门进行价格谈判,在不超过经验价格10%的情况下合作,否则另行选择供应商。
4、平面媒体、户外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外卖场等资源独占型或供方不足三家的业务,由运营部门负责议标进行价格谈判,在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下,运营部门推荐同类型资源供选择。
5、不具备招标或3家比价条件,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必须有运营部门监督或到现场共同采购。
6、集团已确定合作供方的采购产品,除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外,不允许再重新进行招标。
费用类别
合同总额
采购方式
中标原则
制作、印刷、外卖场/示范区/样板间/售楼部的设计、装修、家具、布置、园艺、饰品,礼品,奖品
20万及以上
招标
价低者得
20万以下,2万以上
三家比价
价低者得
广告代理、影视广告创意与制作、销售代理、策划顾问、公共关系、活动代理、网页设计
10万及以上
招标
专业得分前两名中价低者得
10万元以下
议标
不超过经验价格10%
平面媒体、户外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外卖场
不限
议标
最高不超过经验价格30%
不具备招标及三家比价的其他采购
2万元及以上
运营部门监督
参考市场价格

第二节 职责与流程
第一条 职责与流程
1、集团运营中心/异地项目公司运营部:主责部门,负责供应方联络与管理,组织招标评标,负责非招标采购的价格谈判
销售部:负责提出技术方案及采购要求,推荐供应方,参与评标,签署合同或执行采购
2、销售部可推荐供应方,未经运营部门招标、审价确定供应方,销售部不得直接与供应方起草合同送审,已有年度采购协议的除外。
审批采购结果
审批采购结果
3、采购流程
异地项目公司总经理
集团领导
天津项目公司总经理
备案

审批采购结果
审批采购结果
招标/审价
运营中心
供应方
招标/审价
异地项目公司运营部
提出采购要求
提出采购要求
天津项目公司销售部
异地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