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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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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pdf

上传人:阳仔仔 2021/2/11 文件大小:28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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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肥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零售)
企业名称(公章):
检 查 日 期: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姓名 单位 职务 检查分工
组长
检查组
成员
组员
组员
备注
注:如零售企业设立库房,参照批发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
、 * 、 、 、 、 、 * 进
行现场检查,并在备注中说明检查分工负责人员
合肥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编制说明
一、《指导原则》说明
《合肥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是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总
局 2014 年第 58 号)、《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皖食药监械〔 2016〕44 号) 制定,分六部分。
1 .职责与制度
2 .人员与培训
3.设施与设备
4.采购、收货与验收
5、销售、出库与运输
6、售后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开办、变更、延续的现场核查。
1、新申办企业的,按 1、2、3 项目现场核查;
2、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经营范围、延续换证的按全部相
关项目检查,其中变更项目按新标准执行。
三、评审方法
按该企业经营范围所涉及的核查项目:
1、适用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的为“通过检查”。
2、有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或者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
>10%的为“未通过检查”。
3、关键项目全部符合要求, 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 1
0%的为“限期整改”,企业应当在现场检查结束后 30 天内完成整改
并一次性提交整改报告。
4、在 30 天内未能提交整改报告或仍存在不符合要求项目
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5、本《指导原则》所指的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
比例 =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 /( 一般项目数总数-一般
项目中确认的合理缺项项目数 )*100%。
合肥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零售)
检查 是否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备注
项目 符合
重点查看企业相关制度文件
或职责权限文件, 确认文件内
容是否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