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引言
骨盆损伤是创伤救治中最为复杂的外伤之一,约占骨骼损伤的3%。骨盆骨折的患者通常较为年轻,有较高的ISS评分(ISS 25-48)。因为大量失血及相关的损伤,骨盆骨折患者的死亡率仍然较高,尤其是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对此,多学科团队处理复苏、控制出血以及尤其是受伤后1h以内的骨科处理至关重要,需要“24/7”运作模式的创伤外科医师、骨科医师、放射介入医师、麻醉医师、ICU医师、泌尿外科医师等团队通力合作。
受伤机制
骨盆骨折-高能量损伤
交通事故损伤
高处坠落损伤
10-15%的骨盆骨折患者被送到急诊室时表现为休克,这部分患者死亡率高达32%,死亡原因主要是不能控制的出血以及患者生理耗竭。
骨盆解剖与出血来源
骨盆骨折出血80%为静脉来源,20%为动脉来源。主要受到损伤的静脉包括骶前静脉和前膀胱静脉,主要受到损伤的动脉则是髂内动脉前支、前方的会阴动脉及闭孔动脉、后方的臀上动脉及髂外侧动脉。其他的出血则包括骨折来源。
病理生理
对严重创伤和出血患者的处理中,最基本的是早期评估和纠正创伤性凝血病。对于大出血患者应执行大量输血方案。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定义为收缩压<90mmHg,心率>120次/分,并存在皮肤血管收缩的证据(湿冷、毛细血管充盈减少),患者意识水平改变和(或)呼吸急促。
建议:面罩吸氧≥11L / min
VIIa)。
1.骨盆骨折合并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需尽快开始液体治疗,优选上肢的外周静脉通路2~3条,条件允许时可考虑颈内/锁骨下静脉置管。初始应用晶体液治疗,如果合并重型颅脑损伤(格拉斯哥昏迷评分≤8分),避免选用低渗溶液如乳酸林格氏液。如果应用人工胶体液,建议在其处方剂量范围之内,并警惕对凝血功能和肾损伤的影响。及时输注红细胞悬液,维持血红蛋白为70~90 g/L。
2. 对于需要手术或者放射介入治疗止血的患者,建议未控制出血前将收缩压控制在80~90mmHg,直至确定性止血后进行充分的复苏。如果合并重型颅脑损伤,建议将平均动脉压维持在80mmHg以上,并尽最快的速度完成确定性止血。对液体复苏无效的患者,使用缩血管药物来维持目标的动脉血压。对于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用正性肌力药物。
损伤控制复苏
3. 对于大出血患者应尽早(伤后3h内)使用氨甲环酸针,首剂1g经静脉微泵给药(持续大于10min),后续1g持续静脉输注超过8h。建议在创伤复苏单元储备氨甲环酸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考虑在救护车中即开始使用。
4.推荐早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体热丢失,对输注的液体进行加温( 晶体液加温至39℃),以维持正常的体温。
5.积极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动态监测血乳酸或碱缺失水平,是评估出血和休克程度的敏感指标。常规监测血浆离子钙水平,并维持在正常范围。
6.常规和动态监测凝血功能,建议开展血栓弹力图检查,积极防治创伤性凝血病。对于大出血的患者,推荐早期应用血浆、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原。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予以输注纤维蛋白原或冷沉淀,起始剂量纤维蛋白原为3-4g,冷沉淀为50mg/kg。输注血小板以维持血小板计数大于50×109/L,对于持续出血和/或创伤性脑损伤者,建议将血小板计数维持在100×109/L以上,输注的起始剂量为4-8单位血小板。对于严重大出血的患者,有较多研究建议输注红细胞:血浆:血小板的比例达到1:1:1,至少血浆:红细胞达到1:2,但对于没有大出血者使用过多血浆反而增加脏器功能不全的几率。建议医院建立大量输血治疗预案(massive transfusion protocol,MTP),确保能够及时输注血液制品。
7. 对于已经采取标准的控制出血的努力和最佳的传统止血措施的患者,如果持续存在大出血和创伤性凝血病,可考虑使用基因重组的活化VII因子(rFVIIa)
骨盆骨折分类
前后挤压损伤(APC)
不稳定 骨盆容量增大 出血多
骨盆骨折分类
侧方挤压损伤(LC)
稳定 骨盆容积变化不大 出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