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管理制度相关系列之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
适用部门: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FS-QG-XXXXX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协调整合部门力量, 形成以“新区统一领导, 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齐抓共管, 综合治理, 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特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织领导及成员单位
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精神, 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如下:
二、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新区道路交通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主要履行三项职能:一是定期通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二是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协调、指挥和监督各街办(管理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即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工作。三是对事故隐患及“黑点”进行整治, 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长效机制, 实行交通事故“区、街办(管理处)、村(社区)”三级联动调解机制, 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共创平安和谐新区。
三、联席会议工作措施
(一)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另外, 可根据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研究交通安全问题。每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四次。
(二)确定会议议题。会前, 要有针对性、充分地准备会议议题, 必要时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酝酿会议议题, 特殊情况可以紧急召开会议部署研究。
(三)落实参会人员。召开联席会议时, 根据研究的具体工作, 适度缩减参会成员单位, 仅邀请所涉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并按要求签到。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 须向组长请假, 报联席办备案。
(四)每次联席会议结束后, 联席办应及时将会议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 印发(或网传)各成员单位, 并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要求。有关成员单位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汇报落
实工作的情况。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相关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参加会议, 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并与其它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