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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防卫权研究——兼论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重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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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防卫权研究——兼论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重构.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东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无限防卫权研究——兼论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重构
姓名:王元春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
指导教师:周长军
20040910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中文摘要
年刑法修改对我国正当防卫制度作出了重大修订,确立了无限防卫权。对于无
限防卫权的立法价值,理论界存在赞成说、否定说、完善说、统一说等多种观点,而在
实践中,无限防卫权也带来了一些难题。本文运用比较和思辩的方法,从无限防卫权的
历史演进、刑法价值、立法研析等多角度对我国无限防卫权立法的得失进行了深入研究,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重构的建议。
第一章对无限防卫权进行了历史考察,特别是对外国刑法中防卫权的历史沿革进行
了研究,认为正当防卫存在以有限度防卫取代无限防卫的演进趋势。而我国的防卫制度
则经历了从不予限制到有限制,再到无限防卫权的过程。
第二章着重运用思辩和比较的方法,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本质、价值及其冲突进行了
论述,认为无限防卫权立法体现了对报复正义多于对平等正义的选择、对秩序的追求重
于对人权的选择、对预防的选择超过正义的选择的不当价值取向。
第三章采用比较的方法和法律解释的方法,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正当防卫立
法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从本质、立法技术、司法实践等方面对我国无限防卫权立法
进行研析,认为无限防卫权立法是功利主义刑法价值选择的体现,是一种刑法上的短期
行为,其实际效果有悖于立法者的初衷
第四章在正确定位我国正当防卫立法三款之间的关系基础上,运用数学分析的方
法,提出了重构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原理及其具体建议。
关键词无限防卫权正当防卫历史考察价值考量立法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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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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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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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
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己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
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己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对本文的研
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己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
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互蹄日期,。
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山东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
校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
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山东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
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
保存论文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保密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
论文作者签名王幻音导师签名日期男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引言无限防卫的学理论争及其评价
根据我国新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无限防卫权①是指防卫人为了使国家、公共
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
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对不法暴力侵害者实施的即使是造成不法
暴力侵害人伤亡后果的损害行为,也不负任何刑事责任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是由法律
明文规定并给予保障的一种防卫权利。⑧
对于无限防卫权的立法价值,自年我国刑法修订以来,就一直存在争议。概
括起来,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赞成说。认为无限防卫权的规定在相当程度上扩大了正当防卫的范围,缩小了
防卫过当的范围,弥补了年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的不足,对鼓励公民运用正
当防卫的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则表现在、能强
化对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通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造成
一定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方法,迅速制止其不法行为,既能避免合法权益被侵害结果的发
生,又能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这是刑罚手段和其他公力手段难以做到的。
能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根据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当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
人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公民有权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的人身或财产损
害,并对此不负刑事责任,就必然会形成一种威慑力,使其不敢轻举妄动。、能强化
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意识。如果正当防卫的立法明确、具体,易于操作,
人民群众就便于用之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只有当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自觉地运用正当
防卫的法律武器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见义勇为,社会治安才有可能
好转。。
。对于新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学界存在不同的概括,要者如下〔无过当之防卫,参见陈兴良《论无
过当之防卫》,法学》年第绝对正当防卫,参见李修贵《新刑法正当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