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散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1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在我镇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危害,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X县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环境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X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X国食品安全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5.《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
7.《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
8.《市区散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行政区域内散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调整。
四、工作原则
坚持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X县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五、应急组织机构
(一)建立镇级应急机构
镇委、镇政府成立区防控新冠肺炎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
镇领导小组建立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设相应工作组。进入应急响应阶段,镇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启动。镇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
(二)镇级机构职责与组成
镇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和部署全镇新冠肺炎各阶段防控工作,由镇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党委成员、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级领导兼任各工作组组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冠肺炎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以镇委、镇政府为主导,由党政办、卫生院、党建办、经济办、各学校、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劳动保障所、运管所、农业办、林业站、文化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畜牧站、互联网信息中心、团委、武装部、火车站、通信企业以及有关媒体等成员部门组成。
有关部门主要职责:
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卫生院负责根据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疾病预防等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与相关部门共同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根据授权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新冠肺炎中医药的研究、救治和管理。
农业办、林业站、畜牧站共同负责动物间新冠肺炎疫情监测与处置;共同负责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依法落实彻底消毒、封闭管理、关停等强制措施。
党建办负责监控网上舆情,及时封堵、删除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组织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冠肺炎防控进展与相关信息,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等宣传工作。
各学校负责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本学校的调查控制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农业办、林业站加强对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对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实施封控隔离,禁止转运贩卖。对其它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严禁进入市场销售。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站开展联合检查和疫情隐患排查,禁止人员聚集和堂食,关停非必须生活公共场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派出所、司法所协助卫生健X县部门追踪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依法打击阻挠防控措施实施,借疫情防控为名生产、销售伪劣药品和医用物资,扰乱医疗机构处置疫情、救治患者秩序,散布疫情防控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疫区的管控和疫情防控有关法律事务。
民政办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卫生健X县部门开展疫情排查、防治知识宣传等工作,提醒村(居)民委员会暂不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加强养老机构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探视制度。殡葬场所对参与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并及时报社区和村委会备案,暂停一切室外祭祀活动。
财政所负责安排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制度作用,积极做好相关医疗保险工作,会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