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岩土工程实用手册
一、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2001 )
工程重要性等级 我国工业与民用建筑划分标准
重要性等级
一级
破坏后果
很严重
工程类型
重要工程(甲级高层建筑及高、 多、低层重要建筑)
分类
低层建筑
层高(m)
3~6
层数
1~ 2
对建筑结构起控制作用的荷载
竖向荷载
二级
严重
一般工程(≥ 7 层建筑)
多层建筑
9~12
3~ 7
竖向荷载与水平荷载
高层建筑
24~60
8~20
水平荷载
三级
不严重
次要工程(≤ 6 层建筑)
超高层建筑
> 60
> 20
水平荷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
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地形地貌复杂;
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地形地貌较复杂;
基础位于地下水以下的场地。
抗震烈度等于或小于 6 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
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地质环境基本未破坏;
地形地貌简单;
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注: 1、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2、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规定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
岩土种类较多, 很不均匀, 性质变化大, 需特殊处理;
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殊性岩土,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
除本条第 1 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
无特殊性岩土。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备注
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 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GB50007-2002)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表 建筑物安全等级 (JGJ7-89) 设计等级 建筑和地基类型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筑类型
甲级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3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超过 10 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和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一级 很严重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 2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
的 14 层以上高层建筑, 圣地形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单桩荷载在 4000KN以上的建筑物。
乙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二级 严重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丙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 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 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三级 不严重 次要的建筑物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ak( kpa)
各土层坡度( %)
60≤?ak< 80
≤5
80≤?ak< 100
≤ 5
100≤?ak< 130
≤ 10
130≤?ak< 160
≤ 10
160≤?ak< 200
≤10
200≤?ak<300
≤ 10
砌体承重结构、框架结构(层数)
≤5
≤ 5
≤5
≤6
≤ 6
≤ 7
吊车额定起重量(t)
单跨
5~10
10~15
15~20
20~ 30
30~50
50~ 100
地基主要受力层情况
建
单层排架结 筑 构( 6m柱距)
物 多跨
类
烟 囱
型
水 塔
厂房跨度(m)
吊车额定起重量(t)
≤12
3~ 5
≤18
5~ 10
≤ 24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