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辆抵押协议
抵押协议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署的担保性质的协议。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推行债务时,抵押权人能够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范本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全部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确保担保借款协议》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实施:
第一条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具体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定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约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协议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相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给予帮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确保担保借款协议》中约定的甲方推行确保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和其所以支付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确保担保借款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定费、拍卖费、实施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以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负担。保险项目以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负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定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协议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和等方法转让或以其它方法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不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