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
制作:袁艳霞
一、社会保障理念
二、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维持生命的安全;    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四、社会保障的原则
普遍原则
公平原则
适度原则
统一原则
对应原则
多重原则
五、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
二是强制性
三是普遍性
四是公平性
五是互助性
六是储蓄性
一是社会性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 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避免了主观随意性。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普遍性 保障项目普遍: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如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
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已,用之于已。”
六、社会保障的功能
(一).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二)社会保障的功能
(对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作用)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调节投融资功能、平衡需求功能、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
(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