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修理厂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样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xxxxxxxxxxxx厂(以下简称本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要求制订,以达高度利用人力,提升经营绩效之目标。
第二条 凡本厂职员人事管理除另有要求外,悉依据本制度要求办理。
第二章 任 用
第一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给予派任。
第二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以下:
(一) 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 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 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评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 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同意,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同意。
第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给予任用:
(一) 剥夺公权、还未恢复者;
(二)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 受禁治产宣告、还未撤消者;
(四) 通缉在案,还未撤消者;
(五)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六) 身体有缺点、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 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 新进人员除另有要求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须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给予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八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 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 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 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 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十条 本厂职员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服 务
第一条 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 本厂职员均应遵守下列要求:
(一) 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 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包括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三)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 实施职务时,应力争切实,不得畏难规避,相互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 爱惜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用户的合作。
(七)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癖好。
(八) 出勤管理应依职员出勤管理制度之要求办理。职员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 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 待 遇
第一条 本厂职员之待遇除另有要求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 本厂职员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 计时工资。
(二) 计件工资。
第三条 本厂职员工资标准要求见下表。
第四条 工资结算措施
(一) 计时工资结算措施
(二) 计件工资结算措施
第五条 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 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
第六条 本厂职员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要求实施:
(一) 职员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个月xx日。
(二) 职员工资每个月xx日发放。
第六条 本厂职员年底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要求办理:
(一) 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 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底奖金。
(三) 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
第七条 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 升薪或减薪职员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 调迁和差假
第一节 调 迁
第一条 本厂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职员之职务或服务地点,职员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 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成,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它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条 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它人员代理。
第四条 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节 出 差
第一条 本厂职员出差按职员出差管理制度实施。职员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节 给 假
第一条 下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