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采购木架协议商品供货协议
需方:
协议编号:
供方:
签署时间:
XX年 月 日
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标准,就以后办公文化用具、耗材及日用具的供给和服务等相关工作要求以下: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序号
品名(笔类)
型号
单位
单价
序号
品名(其它)
型号
单位
单价
备注: 纸类商品遇厂方调价,可由供货方出具申请调价的相关资料,经供需双方协商,另行议价。
规格数量:详细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具体列出。
产品单价:该单价含1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需方仓库交货价。
质量标准:
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定,发觉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负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立即调换商品。
第三条 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第四条 供货协议期限及延续:
供货期限为1年,自XX年 月 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供方向需方提供办公用具。
需延续协议期限的,需(供)方应不迟于协议到期前3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应不迟于协议到期前10天内给予明确回复,未明确回复或未回复视为同意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供方在接到需方送货(下单)通知后,应立即完成送货响应,遇特殊情况供方应立即和需方沟通,并立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达。
第五条 交货方法、地点:
供方负责将货送至需方仓库或需方办公用具管理部门。
第六条 供货价格
标准上按本协议第一条的要求实施。
未明确约定的其它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具供方给需方 折优惠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第七条 结算方法及要求:
标准上每个月25日为当月货款结算日,供方凭累计的购货单向需方收款,并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核实后以银行转帐或现金形式在短期内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需方指定专员购置、签收物品,每次购置时必需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查对。
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