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抗疫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措施]捐赠资金使用有什么要求
**县社会捐赠抗疫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措施(2021年2月5日)第一条为加强对社会捐赠抗疫资金物资的管理,规范抗疫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捐赠资金物资合理配置,让捐赠机构和捐赠人放心满意,依据《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抗疫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组织及爱心人士抗疫捐赠。
第三条抗疫捐赠资金物资的募集标准和方法(一)募集标准。资金的募集,坚持自愿捐赠的标准,取得社会各界对抗疫工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
(二)募集路径。募集的抗疫捐赠资金全部汇缴县财政局募捐专户(定向捐赠的除外),实施专款核实、专款专用。物资由抗疫指挥部统一调配。
捐赠户名:**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捐赠账号:
捐赠开户行:中国银行**县支行(需备注:5)(三)受赠人。县财政局为我县指定抗疫捐款受赠人。
(四)受赠程序。县财政局依法对捐赠资金进行逐一登记,并向捐款人出具正当有效票据。
(五)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捐赠资金募集台帐,全方面、正确地记载捐赠对象、类别和数额,详实反应慈善捐赠资金收缴情况。
第四条抗疫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标准(一)抗疫社会捐赠资金物资必需用于抗疫工作,实施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关键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作她用。
(二)根据捐赠人意愿优先安排。对捐赠人明确提出使用意向的捐赠资金物资,要充足尊重捐赠人意愿,结合抗疫资金物资使用相关要求优先安排使用。
(三)申请使用捐赠资金物资时,应向县抗疫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县抗疫指挥部对全部申报的项目计划立即进行调研、审核,统一研究确定。
(四)县抗疫指挥部每5天一次利用新闻媒体和其它形式公布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情况。
第五条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范围对捐赠资金物资,要依据抗疫需要情况由县抗疫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对定向捐赠的资金物资,根据定向方向使用。
第六条抗疫社会募捐资金物资的使用步骤申请使用抗疫捐赠资金物资,由所需单位或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