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杠杠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 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12〕489号)和《****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结合本校近年来实际运行情况,特指定本细则:
—、收入管理
学校的各项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 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 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 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 截留、挪用和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设立“小 金库”,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自立项目收费或 向学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
学校财务人员、班主任等应及时对学生人数、票据金额等 进行核对,全面核查收入正确性。入账时,必须附有账务负责 人、班主任等签字的学生缴费名册或缴费统计表。收取的现金 通过当地银行上缴县财政专户或相关专用账户,严禁携带大额 现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 支出管理
1、 学校经费支出管理严格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 (园长)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负最终责任。经费使用实行预、
决算制度,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没预算不开支;努力做到量入 而出,自求平衡。
2、 学校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一般为5-7人),成员由 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学校重大支出 项目管理、民主理财和学校财务内审等事务。对1000元以上的 支出必须附有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会议纪要方可报销。 10000元以上的重大支出要征求学校账务管理领导小组的意见。 校长办公会议和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录(纪要)要作为学 校档案,长期保存。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 做到坚决不报。学校会计有权拒绝支付不符合相关财务规定或 报销手续不齐全的票据。
3、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主要是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 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 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 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债务偿还开支。
各科室应将需要购置的小额办公用品、维修用品编制计划 清单(购物申请单),由相关科室审核,报分管校长审批后,指 定二人或二人以上以上统一购置。在当地小商店的零星购买, 签字人员必须由学校指定专人(严禁多人)签字购买,必须注 明用途、日期,并按月结账。
4•公务接待费管理。本着“招待热情、控制标准、勤俭节 约”的原则。学校的公务接待费实行“归口安排、定额管理、 单独列项、一票一餐”的管理方法。报销时,必须附有公务接 待申请单、菜品清单、发票,并写清接待事由、参加人数,不 得含糊其辞;公务接待中,不得有烟酒招待入账。对上级教育 行政部门安排举办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需吃工作餐的原则 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食堂做好成本核算,由财务人员将相 关费用拨付食堂。学校加班或外出(本县内)需吃工作餐的, 按每人不超过30元标准执行,超出部分由参加人员均摊,报销 时要注明加班或外出事由,参加人员名单(人数)。
5•差旅费管理。差旅费报销入账原始凭证必须齐全、合规, 活动(会议)通知必须作为附件同时入账(教育局内网通知需 截图或由校长签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