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集团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 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 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是 集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授予的荣誉,是集团企业、 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集团每年组织一次评选,评选 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
第三条 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依据住建部颁发 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 卫生标准》(JGJ146)和集团企业标准《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统一 要求》以及国家和部颁规范、标准进行。
二、申报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申报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符 合国家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建造师、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 核合格证;
(二) 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按《建筑 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三) 申报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含5000 m2 );
2、 市中心城区的小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0 m2以上(含
50000 ),县(市、区)的小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30000
m2 以上(含 30000 m2 );
3、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 (含2000万元);
(四)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施 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综合检查评分,总计得分应 在80分以上(含80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
目:
(一) 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
采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 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三)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 报批评的;
(四)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
(五) 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 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及日常维护记录的;
(六) 集团检查中工程不达标的。
三、评选申报程序
第六条 企业(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应组织人员认真编 制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并填写《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表》(附件一)。 创建计划表经企业(单位)安全监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与创建方案 一同递交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申请备案。
第七条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创建方案,落实现场文明施工、 安全防护措施的各项标准和要求,确保施工全过程达到先进水平。 企业(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拟创建工地的日常监督检查和 指导。
第八条 企业(单位)在申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时,应当提 交以下资料:
(一)《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 化工地申报表》(详见附件二,一式贰份,并报电子文档),其 他资料应按标准规格装订,首页为目录;
(二) 项目安全监督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
(三) 建造师、现场安全员上岗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等复印件;
(四) 反映该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基本情 况,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其证明材料;
(五) 按照《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标准化工地申报表》要求,粘贴反映工地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实际情况的部位照片(详见附件三)。
四、评选方式
第九条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采取动态管理的原则,企业(单 位)在工程项目施工至以下形象进度时,应提前
2个工作日与集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联系。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应及时组织 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测评,并加强技术指导:
(一) 多层工程施工进度在主体三层(含三层)以上至五层前;
(二) 小高层工程施工进度在主体五层(含五层)以上至十层 刖;
(三) 高层工程施工进度在主体八层(含八层)以上至十六层 前。
第十条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组织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审查安全管理内 业资料和拍摄有关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影像。检查组将现场检查 情况和安全管理内业资料逐一综合评分,凡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 (含80分)的,方有资格申报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入围集 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
第■一条 参评安全文明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