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员工:在本公司从业提供劳务并领取工资的人员,(没有农民工,正式工等之分。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累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脱岗连续超过规定时限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职务侵占:是指员工利用职务(岗位)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或权益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第四条 员工通则:
。
,关心公司,爱护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不浪费,不损公肥私。
,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
,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钻研业务、讲求效率。
、平等待人、举止文明,热情礼貌。
、识大体、相互团结、主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 考勤
第五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一般岗位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实行六天工作制的岗位考勤时间为:早八点下午四点,
考勤采取自打和联系人(考勤员)记录
第八条 考勤员:
,负责考勤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监督、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
整理统计考勤记录、请假单、出差单等考勤资料;
填具考勤报表;
建立和管理考勤文档。
。
,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九条 考勤业务处理办法: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未打卡到岗的,记为迟到一分;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0分钟离岗的,记为早退一分;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每次罚款3分;月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120分钟的按旷工3分,每再超过300分钟再按旷工3分处理。
:月内每旷工一天扣减两天基础工资和相应的提成工资;旷工两天的另扣减其他工资项目的一半;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另扣减全部其他项目的工资,擅自离职的除扣缴全部工资外索赔经济损失;连续旷工十五天或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脱岗处理;脱岗比照迟到早退条款处理。
、病假、工伤及其他休假按本制度专门章节的条款处理。
第十条 考勤纪律:
,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双倍扣出勤,情节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
,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否则将视同旷工;每月3次以上忘记打卡处以100元罚款。
、脱皮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