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撑起反家暴的保护伞顺势而为中国论文网/view- 2016 年1月1 日新华网的文章《反家庭法让家庭成为真正的避风港》指出,家,是个温暖的字眼, 无论在外遭遇到了怎样的风雨, 回到家里, 坏情绪就会一扫而光, 在大多数人眼里, 家是温暖的摇篮, 家是避风的港湾。然而, 在一些备受家暴折磨的人心中, 家却变成了黑暗恐怖的深渊。许多人认为家暴只不过是私人应处理的问题. 他人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去干预: 再加上之前法律法规的不够完善以及相关部门宣传力度有所欠缺, 导致大家的重视度不够,保护意识不强,从而陷进家暴的漩涡里。《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意味着曾经的“小问题”开始得到重视,这同时也成为家暴受害者捍卫人权、维护尊严的一柄利剑。 2015 年7月 30 日光明网的文章《反家庭力法助力反家法治化》称, 家庭暴力的发生有着多种原因,这意味着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干预也必须多样化。《反家庭暴力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职责, 并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应该说是充分因应了当下反家庭暴力的现实需要, 增强了立法的现实针对性。无论从现实还是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 遏制家庭暴力都需要被纳入法律程序。换言之, 在看待家庭暴力的问题上, 我们迫切需要从观念上予以重新审视。在一个文明和法治社会, 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秩序的破坏. 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威胁,更是对社会文明和法治底线的突破。 2015 年 12月 28 日中国文明网刊文《首都反家法面世是社会进步》认为,首都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这就让原来很多有争议的地方变得不再模棱两可。尤为值得一提的是, 反家暴法对在精神上的侵害行为, 也进行了界定, 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家庭中弱者的地位: 在保护问题上, 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以及重病患者, 给予特殊保护。这就让这部法律显得更加人性化, 更有制度的弹性. 而又不失温情。这也是在立法问题上的一大进步。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人家庭暴力, 受法律约束。显然, 反家暴法考虑到了当代乃至以后社会家庭成员组合之问的复杂性,因而将可能不是家庭成员却同居在一起的人考虑在内,这样, 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只要是发生了家庭暴力现象,就会得到相应的法律约束. 维护家庭中的弱者――不光是妇女,让弱者真正有了温馨的“避风港”。防患未然 2015 年9月8日《法制日报》刊文《反家庭力, 预防是重中之重》认为,, 在反家庭暴力中. 预防是重中之重,而预防最重要的是以宣传教育为主,宣传教育可以渗透到公民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中。同时, 我们还要对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如警察、教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等进行反家暴培训, 让他们提高反家暴的敏感性, 对家庭暴力的发生能够及时预见其危害性,从而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减少家暴案件发生。预防是普遍性的有效制止, 制止则是针对性最强的预防, 尤其是及时制止和早期干预, 效果极其显著。在反家暴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