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豫医定考办(2013)10号
关于做好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
简易程序医师测评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
66号)、《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三周期(2011-2012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将在9月6 -10日对省直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简易程序”医师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参加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由医疗单位在管理系统》完成工作成绩和职业
道德评定,经考核机构复核通过后,进入到“人文医学考核中”状态,
其考核人员名单信息才能被考核机构导出。所以请相关单位(卫生机
构、考核机构)通过操作(网址:http://dqkh. cmda. gov.
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让尚未进入到《信息系统》“人文医学考核中”状态的医师信息进入到这个阶段。让填报错误考核程序、已填最终考核结果的医师退回到这个阶段。以便各考核机构从《信息系统》中导出参加简易程序考核医师的名单。
二、信息核查
医师须根据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如实准确在《信
息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所在卫生机构严格审核医师信息,发现
错误应予以及时更正。请参加考核的医师、医疗机构再次对医师基本
信息进行核查,以确保考生信息正确,按时参加考核。
三、考生信息导出
各定期考核机构请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参加“简易程序”医师
名单。导出程序:《信息系统》进入工作台-点击名单审核(平行第
三项)-名单信息-进入审核状态查找“人文医学考核中”,导出本
考核机构参加“简易程序”医师名单。
四、试卷与准考证设定
“简易程序”医师的业务水平测评试卷由国家级题库中随机抽取
生成,全国医师定考办提供,使用答题卡作答。试卷由省直各医师定
期考核机构统一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简易程序”医师的
业务水平测评工作。
参加简易程序考核医师的准考证号由各考核机构根据“简易程
序”医师名单设定。准考证号编号由8位数组成。前三位为医疗单位
账号信息的后3位,后五位为本单位参加简易程序医师的编号。准考
证格式见“附件1”。
参考医师名单从《信息系统》中导出,具体按“附件2”格式内
容。参考医师名单以电子版发送省定期考核办公室备案。名单提交后,
不得随意更改。
五、要求
(一)时间安排
8月29日:召开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会议,布置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简易程序”医师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
9月3日前提交省直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交参加简易程序医师名单
(电子版)。
9月5日:领取试卷。
9月6日-10日: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集中组织“简易程序”
医师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
9月11日: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统一提交试卷及答题卡,通过
光标阅读机读卡评分。
(二)考试要求
1、各单位按照考场要求,自行安排考场考生人数。
2、考生须持准考证进入考场,入场后应按指定位置入座。
3、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过程中须保持考场安静,严格遵守考
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4、考试统一采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