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红牛饮料2014年-2015年促销活动合同
合同编号:HN-NHJD0023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7号金都财富大厦26楼A座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 进行 促销活动的执行(以下简称“促销活动”)
第二条 活动执行时间及方式
1.执行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活动的具体日期、地点、场次及工作日程安排视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由甲乙双方以附件的方式确认。活动时间可根据活动地点的人流量高峰期进行调整。
,并有负责甲方活动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及活动执行专属团队。活动前10个自然日乙方必须把促销活动的详细人员安排及能力背景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活动负责人员,并根据甲方的书面确认安排活动人员。
、安排活动场地,并于活动前7个自然日向乙方发送甲方活动执行负责人员名单及详细联系方式。
合同期间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全面的活动安排、执行等相关服务,并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个活动内容。
第三条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
1.活动具体构成参考附件报价,活动执行费用根据每次活动结束后当次活动实际执行情况实报实销。活动执行费用根据实际执行区域、促销员人数、执行场次、执行人次等进行结算。
2.合同外追加费用(包括但不局限于仓储、运输、搭建和物资购买等),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服务,需经甲方以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执行。
3.每次活动开始前,由乙方先行垫付当场活动的相关费用(包括:物料制作与采购、场地费、运费等),同时活动执行服务费在全部活动执行完毕后统一支付。
,按照乙方的报价,由乙方提供预付款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支付本合同活动总金额的 / %的预付款为人民币 / 元。
,乙方提供已完成项目的实际执行区域数、促销员人数、执行场次、执行人次等的实际情况提交场次表及结算表,并应将本合同项下全部促销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的清单及相关全部有效的财务票据提供给甲方审核。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促销活动中发生了预估费用中未列明的费用或开支,或未按照本款上述规定向甲方提供报销单据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等促销活动费用开支,并且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及不利后果。
,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并与乙方一同复核直至全部费用经双方查实并确认。
,甲方应在收到该等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双方已确认金额但尚未支付的费用。
8.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及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如果乙方已经收取的预付费高于乙方实际发生的促销活动费用或开支,则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费扣除经甲方按照本条规定核查无误后的促销活动费用后的余额返还给甲方,并就双方确认的费用开具发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不违背公司保密性原则的前提下,为项目顺利进行之目的,在每次促销活动开始前的15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的企业、产品知识、促销活动信息,以供乙方工作人员资料撰写、人员招聘培训之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完成。
2.甲方保证授予活动使用的与甲方有关的各项称号和标识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同时不构成对第三方的侵权。
3.甲方负责活动场地的联络、考察和审批和确定。在每次促销活动开始前的15日内向乙方提供每次促销场地的名单及相关费用等相关信息,确定每次促销工作的活动目标等工作。
,从而保证乙方可以准时、顺利开展店销活动。如果由于甲方造成相关促销物品交付时间延误,则相应促销活动时间相应顺延,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停止或变更乙方的全部或部分相关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合理损失,在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将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但因乙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