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租赁委托协议 房屋租赁委托协议
摘要: 编号:日期:甲方:租赁企业电话: 乙方:依据租赁项目标同意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
编号: 日期:
甲方:租赁企业 电话:
乙方:
依据租赁项目标同意文件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要求,甲方接收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 │ 品名 │规格│数量│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它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要求办理。
二、租赁费及相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日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它相关费用,如本协议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协议生效后来30天内,甲方将根据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协议。该租赁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都有推行该协议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刻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和协议及其附件要求不符,应立刻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协议要求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措施:
本协议附表所列我国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相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措施,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协议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