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化肥供货协议
篇一:肥料购销协议
肥料购销协议
签订协议双方:
购货方:韦健,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张家锦,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特签订本协议,方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1、产品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含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实施;有机肥NY525 -2021,有机-无机复混肥:GB18877-2021;
3、产品的数量:根据每包累计或过磅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要求及计算方法:3%误差。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给和回收:有机肥按非标包装,包装袋不需要回收;有机无机复混肥根据标准包装,包装袋需要回收。
第四条 有机肥送货到购方指定地点、有机-无机复混肥有购方到供方自提。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2021年3月5日前。
第六条 货款的结算
1、交(提)货完成后15日内付清协议款项。
2、延期付款,每拖延一天交付千分之三罚金。
第七条 当立即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协议实施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和协议含有相同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二份,分送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2021年1月20日订
篇二:化肥购销协议
化肥购销协议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开、老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化肥购销事宜达成协议以下:
第一条 所购化肥购销基础情况
单位: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甲方应确保乙方所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法为(甲方送货 乙方取货)
第四条 验收:对于化肥的规格、数量等和约定不符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的,乙方异议期为甲方交货后20日内,异议经核实,甲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法立即间:
(一)签定协议时,买受人支付(定金/预付款)2万元(定金不得超出价款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款项打入专用卡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化肥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协议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甲方拖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受人支付拖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拖延交货20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乙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拖延提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拖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协议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去出卖人应负担的责任,仍以本协议为准。
第八条 本协议未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