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瓶装矿泉水购销协议
篇一:矿泉水销售协议
篇一:桶装水代理协议
桶装水代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授权,乙方从袁德利手中以六万元的价格买断潍坊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滨海区、坊子区、寒亭区)的雹泉牌桶装水的唯一总代理权。
就乙方销售甲方雹泉牌大桶水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雹泉牌大桶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水厂企业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要求乙方第一年销量在二十五万桶(含)以上而且每十二个月以10%的速度递增,直至年销量达成五十万桶(含)以上时,销量能够不再增加。
3、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市场确保金二万元,协议签署之日起交清以后不再收取。
4、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桶装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要的产品的全部证实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汇报等。
a、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彩页的投放时间及数量根据乙方实际用量为准,门头牌按实际用量为准。
5、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包装等,确保供给的全部桶装水质量及标识,确保所供产品质量达成国家行业要求标准。
6、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法和销售量,享受知情权。甲方有权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汇报和意见。
7、甲方有义务定时或不定时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8、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水中有异物、异味、异色),其后果由甲方负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任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的雹泉牌桶装水产品。
2、乙方承诺:如因乙方本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用户投诉,乙方将自行处理。
3、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出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确保双方正当利益,不然后果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
5、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推广的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公布甲方多种新产品信息,并在当地区内主动宣传推广。6、乙方享受任何经营方法的权利。
7、乙方享受充足的用工方法、方法及合作权,甲方无权干预。
第三条 产品价格
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依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需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和乙方协商后制订出合理的价格,协议前两年原定价格不动。
第四条 订货、送货
1、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通知后,确保二十四小时内将乙方所订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协议解除和违约责任
1、假如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a、甲方不能根据协议要求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之第5、6款中任何一款的。
2、假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a、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经过其它渠道进桶装水并进行销售非甲方产品的。 b、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之第3、4款中任何一款的。
3、从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生产的全部产品经乙方许可方能进入乙方市场,不然视为违约。
4、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必需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协议因甲方原因解除或人为不可抗力的原因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应于3日内无条件返还确保金。第六条 争议和处理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推行期间发生争议,应该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诉讼处理。本协议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七条 本协议长久有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提议,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代表人:
住所: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代表人:
住所:
年月日篇二:矿泉水销售协议书
销 售 协 议 书
甲方:龙岩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企业
乙方:
为深入促进某某、某某天然水销售,更加好地拓展龙岩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署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 上杭才溪镇 经销商,某某桶水每桶出厂价格 元, 某某每桶出厂价格
。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