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痛经怎么写请假条
篇一:女性生理期请假条
北 京 义 贤 律 师 事 务 所女职员经期的尤其要求甘肃的兰洁是地质队的技术员,常常需要到野外工作。兰洁的母亲年事已高,体弱多病。
兰洁曾数次要求调到机关研究所去,方便能照料母亲,但地质队不一样意。一日,地质队要去
山区的一个新矿进行勘探。队伍临出发时,兰洁突然以为下腹疼痛难忍,她赶忙向小队长请
假,说明不能随队出发。同时队里医疗室也开了证实,认为兰洁一直有痛经病史,现在需要
合适休息。小队长同意她留守。以后大队长知道了此事,很生气,认为她是因为想调到机
关去工作,得不到领导同意就借机不服从队部命令而私自留守,所以决定作旷工处理,扣发
了兰洁的工资,而且取消了当月奖金和季度奖,并通报批评。
义贤教授评析:本案包括了对女工经期间怎样保护的问题。依据《女职员保健工作规
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员,经确诊后,月经期间可合适给1至2天的休假。
医院已经给兰洁开具了证实,依法应给予休假,无须外出野外考察药材品种。另外,兰介的
休假应属于病假,不属于旷工,所以企业的主管经理的做法是错误的,无故扣发工资和奖金
是违反国家要求的,兰洁能够向劳动部门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也能够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要求企业支付扣发的工资和奖金。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教授律师友谊提醒: 1,《中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员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要求的第三级体力劳
动强度的劳动。
2,《女职员劳动保护要求》 1988年9月1日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员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础工资,或解除劳动协议。
第五条 严禁安排女职员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要求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女
职员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条 女职员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要求的第
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北 京 义 贤 律 师 事 务 所3,《女职员保健工作要求》 1993年11月26日
第七条 月经保健
1、宣传普及月经期卫生知识。
2、女职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员卫生室,健全对应的制度并设专员管
理,对卫生室管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女职员每班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的温
水箱及冲洗器。对流动、分散工作单位的女职员应发放单人自用冲洗器。
3、女职员在月经期间不得从事《女职员禁忌劳动范围的要求》中第四条所要求的作业。
4、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员,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合适
给1至2天的休假。
4,《劳动部有关女职员禁忌劳动范围的要求》 1990年1月18日
第四条 女职员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 含ⅱ级 以上的作业。5,北京市实施《女职员劳动保护要求》的若干要求 1990年1月日
第九条 女职员患痛经,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的,经医务部门证实,能够在经期休息一
天,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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