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诉讼法律服务方案 [一审诉讼法律服务委托代理书范文]
一审诉讼法律服务委托代理书
协议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和_________协议纠纷案,委托乙方参加该案的一审诉讼,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依据中国《律师法》、《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推行。
第一条 乙方接收甲方的委托,指派乙方专职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该案。
第二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搜集案件相关证据;
2.代为申请法庭组***员回避;
3.代为向法庭陈说案件事实,代为参与法庭辩论及调解,代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
4.代为接收法律文书。
第三条 参考_________市律师收费的相关要求,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一次付请。除上诉律师费外,乙方依代理协议办理甲方委托事务而实际支出之必须费用 包含差旅费、住宿费、工本费、通讯费、政府费用及其它必需支出之费用 ,由甲方给予实报实销。
第四条 甲方应按时支付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乙方承接律师必需严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委托之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乙方接收委托后,如发觉甲方不推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工作不配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协议,所收预付费用不退,并依其工作时间收取其它律师费用。
第七条 如乙方承接律师不按约定提供法律服务,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所收之预付费用如数退还。
第八条 甲方非因第七条原因解除委托协议的,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足费用。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