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民政局关于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召开的“全省财政预算收支审计”会议要求,现将我局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县民政局是负责县人民政府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股、社会事务股、规划财务股等 7 个职能股室,现有在职在编人员 41人,离退休人员 21人。辖县社会救助局(救助管理站)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殡葬管理办公室、县社会福利院、县殡葬管理所等 6个事业单位。二、民政资金使用情况(一)民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2010 至2012 年来,县民政局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民政专项资金的拨入年年递增,为民政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三年来民政专项资金总收入 23722 万元,其中救灾救济专项资金收入1685 万元,城市低保资金收入 4768 万元,农村低保资金收入 8250 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1719 万元,孤儿补助资金 407 万元,五保户供养资金 847 万元, 优抚及军休资金 3983 万元,对口支援及项目资金 2063 万元。累计支出 2182 2 万元,其中救灾救济资金支出 1685 万元,城市低保资金支出 3368 万元,农村低保资金支出 7750 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1719 万元,孤儿补助资金支出 407 万元,五保户供养资金支出 847 万元,优抚及军休资金支出 3983 万元,对口支援及项目资金支出 2063 万元。结余 1900 万元。(二)民政局行政预算收支情况。2010 至2012 年来,县民政局机关运行和有关专项资金预算收入 1674 万元,全部按政府预算要求支出。三、主要做法(一)完善民政资金使用各项制度。先后组织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的通知》、《XX 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XX 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等民政专项制度,全面规范了各项民政工作。同时先后制订完善了《民政局资金管理制度》、《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规范乡镇民政资金运行管理的通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的通知》、《XX 县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民政资金管理制度,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全方位的监管。(二)严格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程序。所有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都严格按照“村级上报、乡镇审核、民政审批、社会化发放”的程序,坚持“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将救灾救济款、灾民建房补助款、城乡低保保障金、优抚资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乡镇福利院有关资金等各项社会救助款项采取“民政办编制发放方案,财政所审核拨付,银行机构代理直达个人账户”的措施,对全部民政资金发放程序封闭运行,减少了中转环节,堵塞了发放过程中的漏洞, 确保了各项民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我们还创新性地把“听证评议”引入到城乡低保的申报过程中,确保了救助对象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局机关财务管理中,我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到机关物资采购的,凡是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由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建设都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