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经济师考试初级财政税收预****资料消费税的税收优惠
为了帮***生系统的复****201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课程的相关重点,本文特别整理初级经济师考试的重点考点,希望提前掌握,以备迎接2013年考试!
消费税的税收优惠
(一)纳税人直接出口应纳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数量,予以免征消费税。
(二)由出口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给予退税。
(三)税额的减征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四)若干具体规定
1、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
自2009年,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材料消耗掉的资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它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征税消费税。
2、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征税消费税。
3、绝缘油类不征收消费税。
七、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1个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