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2013年兴安盟苏木乡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doc

格式:doc   页数:3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13年兴安盟苏木乡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2051982956 2014/6/3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13年兴安盟苏木乡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为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盟行署同意,全盟六个旗县市苏木乡镇财政所使用自治区新增空余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2〕84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
进行,成立“兴安盟苏木乡镇财政所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全盟苏木乡镇财政所计划使用空余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招聘计划(附后)。
为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促进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招聘计划中安排35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在兴安盟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简称“六项目专项”)高校毕业生,安排13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蒙语授课、蒙汉兼通(简称“蒙授专项”)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2013年6月底之前具有兴安盟户籍或高考时具有兴安盟户籍;“六项目专项”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六)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蒙授专项对专业不作要求);
(七)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蒙授专项除外);
(八)年龄为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报考蒙授专项的应聘人员应能够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三)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招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拟定,在《兴安日报》、兴安盟广播电视台、盟财政局网站(网址:.)、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和盟人事考试网(网址:。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自行填写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盟人事考试网自行填报、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聘过程应使用同一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得报名)、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网址:
/xlcx/)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会计从业资格证、户口薄(或能够证明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的相关材料)等有关证件(六项目专项毕业生还须携带在兴安盟服务期满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盟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乌兰浩特盟党政办公大楼东侧副楼一楼盟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与笔试费用。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1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