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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主要考点:检察官-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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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2021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主要考点:检察官: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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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检察官
  检察官法第2条要求,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含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为加紧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更加好地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2021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有关加强和改善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优秀性和纯洁性建设为根本,以执法公信建设为专题,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方面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领导班子、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推进高层次人才铸才工程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才工程、推进检察人才素质提升优才工程和青年检察官育才工程、推进基层检察院聚才工程和西部贫困地域检察院扶才工程,造就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检察官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律对在检察机关中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官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它通常包含检察官职责、权利义务、资格条件、任免、考评、培训、奖惩、工资福利、辞职、退休等一系列要求。
  一、检察官的条件和任免
  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是指国家对担任检察官职务的特殊要求,它从总体上决定了检察官队伍的素质。担任检察官必需具有的条件大致包含通常条件、严禁条件、限制条件等三方面。检察官任职通常条件包含身份条件、专业条件、资格条件等。中国1995年制订的检察官法要求了检察官的任职条件,2021年修改后的检察官法深入提升了初任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检察官法第10条第1款明确要求:“担任检察官必需具有下列条件:(一)含有中国国籍;(二)年满二十三岁;(三)拥护中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健康;(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含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该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取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含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该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在检察官任职的严禁条件方面,检察官法第11条要求了不得担任检察官的情形,即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有关检察官任职的限制条件,检察官法第18条明确要求,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企业、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检察官法第13条第1款要求:“初任检察官采取严格考评的措施,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经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而且具有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这表明检察官任职的前提条件为经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2021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有关深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统一招考制度,切实严把进人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补充工作人员,一律实施省级统一招考,除省级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外,其它机关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得自行组织招考。
  依据检察官法第12条的要求,检察官职务的任免,根据宪法和法律要求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中国法律要求对检察官的任免按职务和等级的不一样采取了选举和任命相结合的方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撤职,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撤职,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域设置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置的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任免。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