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
导线修补
架空配电线路导线修补
一、质量控制
架空配电线路导线修补
(1)导线损伤截面或断股不超过下列范围可采用预绞丝修补条或敷线修补。
1)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铝股总截面7%即7股绞线断1股;
2)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铝股总截面7%即19股绞线断3股;
架空配电线路导线修补
3)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铝股总截面7%即37股绞线断6股;
4)对临时敷线修补应做好缺陷记录。
架空配电线路导线修补
(2)导线损伤截面或断股超过下列范围可采用预绞式修补条修补,超出此范围或出现金沟、破股等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或钢芯铝绞线钢芯断1股,应剪断重接。
1) 断股损伤截面占铝股总面积7%-25%即7股绞线断3股;
架空配电线路导线修补
2)断股损伤截面占铝股总面积7%-25%即19股绞线断9股;
3)断股损伤截面占铝股总面积7%-25%即37股绞线断19股。
架空配电线路导线修补
⑴,应采用绝缘自粘带修补。
⑵用自粘带包缠时,应用力将自粘带拉紧拽窄(原则上带宽减少1/3),然后用重叠压半的方法缠绕,缠绕长度应超出损伤部分两端各30mm。
架空配电线路导线修补
⑶绝缘层损伤深度达到1mm厚度,应包缠两层(低压绝缘线缠绕一层),修补后自粘带的厚度应大于绝缘层的损伤深度。也可用绝缘罩将绝缘层损伤部位罩好,并将开口部位用绝缘自粘带缠绕密封。
⑷一个档距内,每条绝缘线的绝缘损伤修补不宜超过3处。
架空配电线路导线修补
(1)应将受损伤处的线股处理平整,敷线长度须超出缺陷部分。
(2)选用与导线同金属、直径不得小于2mm的单股线缠绕紧密,两端各缠绕100mm。
架空配电线路导线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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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
(2)线芯截面损伤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7%时,可敷线修补。缠绕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缠绕应紧密,受损伤部分应全部覆盖,其长度不应小于 100mm 。
架空配电线路导线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