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检察院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强化监督、团结奋进、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 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凝聚在实干上,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 2008-201 1 年连续 4 年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被省委、省政府授予 2007 — 2010 年度海南省精神文明单位;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011 年派驻湾岭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2010 年院党支部被琼中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加强思想教育,坚定干警理想信念注重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 坚定实事求是、敢为人先的理想信念,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思想基础。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理念, 坚定政治方向, 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听老干部讲革命斗争史”、瞻仰革命先烈、赴江西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言, 聆听先进事迹报告会等系列活动,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激发干警创先争优热情和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性。二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营造团结和谐工作氛围。以谈心增强干警间“诚与信”, 使干警关系更融洽、配合更默契, 全院上下团结协作、创先争优的氛围更浓厚; 以谈心了解干警“忧与难”,让干警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凝聚人心,增强集体荣誉感; 以谈心沟通干警“困与惑”, 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改进工作作风, 增强队伍战斗力。三是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从严治检,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深化“阳光检务”工作, 主动向县委和县人大汇报检察工作, 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 积极营造阳光检务透明度。 1978 年建院以来, 连续 34 年保持干警违纪受处分“零记录”。紧扣工作大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以服务大局为己任,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的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一是抓好生态保护, 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深入查办危害环境资源渎职犯罪, 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活动。先后查办涉林渎职犯罪 6件 10 人,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 40人、提起公诉 51人。二是加大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力度。主动加强对红岭水利枢纽工程、琼中抽水蓄能电站及田字型高速公路等省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治安维稳工作,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 开展警示教育, 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受到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三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务环境。 201 0 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 17件 28 人,其中处级干部 2人,大案 9件 14 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358 万元。加大追逃力度, 201 1 年共敦促 4 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注重预防, 多措并举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检察建议 32 份,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83 次,开展各类警示宣传教育 35 次, 3000 余人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