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关键制度 首诊负责工作制度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病人,尤其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验、诊疗、诊疗、会诊、转诊、转科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诊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身体检验、化验等具体统计外,对诊疗已明确的病人应立即诊疗或收住入院;
对诊疗还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诊疗,边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讨论,诊疗明确后及转相关科室诊疗。诊疗不明确者由关键临床表现相关科室收住。
3、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立即汇报相关诊疗小组,上级医师,科主任应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诿抢救。
4、诊疗明确须住院诊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需收入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实施。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验后再转到相关科室会诊及诊疗。
6、对不实施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对当事人按医院相关要求处理。
查房制度 一、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天天按需要进行查房,观察病情改变,进行诊疗、诊疗,了解伤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
上级医师查房时,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汇报病情。
2、总住院医师要率领住院、进修、实习医师进行晚间查房,若无总住院医师,由值班医师关键巡视病人。
3、主治医师每七天要对本组(病区)病员进行普遍查房和天天关键查房各1次。检验医疗护理工作,关键处理疑难病例的诊治和进行临床教学。
4、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每七天对本科病员查房1次或副主任医师每七天查房二次,检验医疗护理质量,处理疑难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临床教学。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应随同查房。
5、各级医师对危重及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验、诊疗后的病员,应加强巡视,掌握病情改变,遇有情况立即处理。疑难问题立即汇报上级医师或申请会诊。
二、急诊查房制度 1、科(副)主任每日关键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早晨普遍查房一次,下午上班后和下班后和下班前巡视一次,危重病人随时巡视。
2、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对通常留观病人最少查房两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亲密观察病情改变,立即处理,必须时可请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巡视病人,帮助处理。
3、查房前,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相关检验汇报等。经治医师要简明汇报病史并提出需要处理的问题。查房后,应将上级医师意见立即正确地统计在病历上。
4、上级医师要严格把关、严格要求。查房中发觉的问题应立即进行讲评或纠正。
5、急诊科护土长应组织护理人员,每七天进行一次护理查房,关键检验基础护理质量及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研究处理疑难问题。
6、主管护士或主班护士须跟随医师查房,以了解病情,便于更加好的诊疗和护理。
三、护理查房制度 1、目标:
1经过行政查房,发觉问题,确定问题,提出处理问题的对策,提升护理质量要求和管理水平。
2经过业务查房,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了解我国外专科护剪发展新动态。
3经过教学查房,提升教学管理水平,提升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4经过夜查房,处理和处理夜间护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