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 1、总务负责安排本公司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渣等废弃物的处置。 2、车间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送公司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堆放点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3 、禁止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4、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进行分类,禁止混合贮存,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 、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6、剧毒品用完之后, 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 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回公司统一处置,统一负责管理。 7、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 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8、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必须办理废弃物转移六联单, 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环保局报告。 9 、制订相应的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0 、因发生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环保局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