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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恶意欠薪者的“紧箍咒”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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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恶意欠薪者的“紧箍咒”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docx

上传人:读书之乐 2021/3/26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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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恶意欠薪者的“紧箍咒”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
蒋师傅是从四川来到贵阳打工的农民,30天以前她参加建设的楼盘开盘了,而且钥匙也已经发放到了业主手中,但蒋师傅和100多名一样在这个工地打工的工友至今仍没有拿到被拖欠了几年的工资,总共300多万元。
  这100多名工人中,有的从打地基开始就在这里工作了,有的只来了不到1年,但她们的遭遇是一样的,至今全部没有拿到该得的薪水。一位泥水班的工人讲,她和丈夫全部在这个工地打工,承包方每个月只给她们点生活费,她们两个人也只能得到200元。
  微薄的生活费替代不了她们的血汗钱,工人曾数次去找承包方讨要,承包方对她们的承诺是:“完工就给你们,按协议给。”欠薪事件一拖几年,现在承包方却说没钱可发,原因是楼盘的开发商没有把钱结清。当工大家找到开发商时,开发商责任人说,因为承包方没有达成验收标准,需要承包方整改,现在工程款不能结算。
  多年来,各地农民工被欠薪问题不停发生。尤其是建筑行业,因为农民工数量大、流动性强、维权意识差等原因,加之工程被层层转包和垫资施工等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农民工权益极易受到侵害。
  欠薪源于违反“游戏规则”
  本应由承包方来支付的工资为何总是出现拖欠甚至相互推诿的情况,莫非承包方根本没有足够的能力雇佣农民工吗?
  为确保承包方在建设早期有一定的资金作为保障,国家对此并非没有强制要求。建设部在1999年10月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措施修正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开发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要求对应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标准上不得少于工程协议价的50%,建设工期超出一年的,到位资金标准上不得少于工程协议价的30%。建设单位应该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实,有条件的能够实施银行付款保函或其它第三方担保。”
  但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实际上开发商将预付款打入施工企业的账户后,施工企业还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开发商。早在招投标之前,开发商和施工企业就已达成默契,签的是阴阳协议,这笔钱要退回给开发商,不然就别想拿到工程。施工企业之因此这么做,是为了能揽到活。
  即使建设主管部门明令严禁垫资施工,但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开发商早已将垫资施工作为变相筹资的渠道,借以降低资金成本、转嫁经营风险。
  而开发商为何迟迟不予结算工程款,该知情人士透露:“这些开发商用本应结算的工程款去开发新项目,以赚取更高的利润,因此她们想方设法一拖再拖,开发商拖建筑商,建筑商拖承包方,承包方自然也就拖欠农民工。”
  行政发力治理欠薪事件
  今年1月28日,人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公布的有关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本级政府或相关部门要立刻给予清偿,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地方政府未能处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一律不再同意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另外,对未能处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同意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计划和用地、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手续,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建筑项目层层转包是造成农民工欠薪的一个主要原因。此次通知明确指出,根据“谁承包、谁负责”的标准,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