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摘要了现代金融业经营制度及其两种类型——分业经营制度、混业经营制度的含义,混业经营已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业的主流经营制度安排。我国已经于年底加入⑿杏谌澜绲幕煲稻V贫缺亟跋煳夜鹑诟母锏姆⒄狗较颉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是一种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现象。本文主要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研究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必然性、组织模式和战略进程。第一章简单介绍了新制度经济学框架下的制度与制度变迁理论,界定阐述了分业经营制度和混业经营制度优劣的理论辩争,指出从制度上分析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奠定了以下各章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章首先论证了分业经营制度目前在我国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接着对我国现行分业经营制度的非均衡性进行了分析,然后阐述了在现代开放条件下混业经营具有制度优势,最后指出我国已存在混业经营的相关制度安排,从而得出了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具有必然性的结论。第三章以组织和制度的关系作为分析前提,介绍并比较了国际上典型的三种金融混业经营组织模式,对三种模式在我国的适应性进行了剖析,得出我国在近中期内宜采用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并提出了发展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制度安排。第四章以制度变迁的渐进性作为分析前提,从“制度鸿沟”和制度变迁主体两方面指出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一个渐进的制度变迁过程,从必要性和可能性两方面论证了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步伐应在“渐迸”中适度加速,并阐述了我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制度分析必然性组织模式战略进程国金融业以渐进式道路走向混业经营的战略思路,最后提出了加快我国金融混业经营进程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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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一、选题背景世纪年代以后,世界金融业出现了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潮流。主要发达国家在世纪末基本上都完成了向混业经营体制的过渡。英国于年完成了金融“大爆炸”的改革,日本于年实施了“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均解除了对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禁令。美国则于年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这意味着在美国最早实行并传播到世界大部分国家从而对世界金融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分业经营制度走向终结,并由实行混业经营制度。发展中国家如拉美一些国家也早取消了分业经营制度。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如韩国已基本完成向混业经营的过渡。东欧转型国家中的绝大部分在转轨伊始实行的就是混业经营。以上这些表明,混业经营己成为当今国际在当代金融全球化、一体化深入和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国已经于年底加入饨ǘ晕夜鹑诜忠稻V贫炔豢晒懒康挠跋臁T诜獗站锰系中,分业经营丧失的仅仅是效率,而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分业经营更严重的后果是一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不仅进一步提高了我国理论界对混业经营的关注程度,也追使我国金融管理当局及政府决策部门面临艰难的选择。盛行于全世界的混业经营制度必将影响着我国金融改革的发展方向,但混业经营是一定历史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混业经营所带来的效率优势的发挥有赖于相关制度环境的成熟和完善。从长远趋势看,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无庸置疑的,值得探索的是应如何立足我国的特殊国情,借鉴国外发展经验,以期在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稳定、推动改革进程的前提下,逐步实现金融混业经营的目标。可以说,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是一种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现象。新制度经济学尽管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但其部分方法和原理更适合于分析发展中国家,尤其适合新旧体制转轨的国家。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正处于经济、金融的转型时期,其制度变迁的深度和广度是当今任何体制转轨国家所不可比拟的。因此,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研究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具此开始了西方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新纪元。而以德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则始终金融业的主流经营制度安排。,
二、文献综述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国外对金融分业、混业经营问题进行研究的文献可谓汗牛充栋,但以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研究金融分业、混业经营问题的文献并不多见,至少在我国是这样的。在国内,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下:葛兆强:从理论上对现代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两种模式掷胫坪全能制又贫忍卣鳌⒛J郊ㄐб约靶纬傻睦砺刍『椭贫然〉确矫娼辛司态分析比较,从动态上分析了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和变迁路径,从史论角度论证了“全能制商业银行经营制度优于分离制经营制度”这一理论命题。同时,对我国目前所实施的分离制经营制度进行了理论反思,认为这种经营制度与中国的经济金融现实不相适应,处于制度非均衡状态。实行全能制经营制度,打破制度非均衡态势是必要的。但是基于我国现有的政治、经济、法律、科技、银企关系等因素的约束,由分离制向全能制的过渡在需求与可能、现实与目标之间尚存在着较大的时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