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终端责任制暂行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过程中物资材料的质量和安全,确保企业信誉不受损失,实现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终端责任制暂行办法》,二工区安全副经理与负责项目物资安全终端监督责任人签订《安全终端监督责任书》。
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所管项目物资采购、贮存、搬运、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分析以及预控方案的制定、实施。
2、负责对进场材料的质量以及存放环境和状态进行监控。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处理。积极做好物资安全管理抓短板、创亮点工作。
3、确保施工生产用料及时、齐备和保质保量。
4、负责对上级下发的各种物资安全管理文件、通知、指令的宣传贯彻、指导整改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
5、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协助事故调查。
责任人权力
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在履行职责中享有以下权力:
1、 经济处罚权:罚施工队每次1000元以下,罚施工人员每次10—50元。
2、 对物资保管员、材料员等安全终端管理人员有撤换或处分的建议权。
3、 撤换施工人员或施工队的建议权。
4、 对责任单元内劳务分包合同的知情权。
5、 对责任单元内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的建议权。
三、责任人的处罚
所辖责任单元若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处罚暂行办法》(公司安质[2005]52号文)及补充规定(公司安质[2006]23号文)对责任
人实施处罚.。
四、其他说明
1、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安全管理终端责任人直接与工程保障部部长签订责任书,责任人对工程保障部部长直接负责。
2、责任人在未接到上级调离工作岗位通知前,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到所管工程项目全部竣工一直有效。
3、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工程保障部部长、责任人、安全质量部各持一份。
工区物资保障部部长: 安全终端管理责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