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6
文档名称:

国际商法案例报告.pptx

格式:pptx   大小:106KB   页数:1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国际商法案例报告.pptx

上传人:相惜 2021/3/29 文件大小:10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国际商法案例报告.ppt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际商法案例报告
组员:卢政燃、陈灿峰、张伟锋、 谢颂扬、莫舒耀、张景铭
United States v. Blondek,Tull,Castle,and Lowry
精选课件
不择手段的商业做法
是违反诚信的商业手段,是不择手段从他人或其他企业获得利益的做法,主要包括不正当陈述以及***。
一般而言,在过去只有东道国对投资者和跨国企业的此类行为进行规制,然而随着OECD《禁止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的实施,母国也开始对于跨国企业的此类行为进行调整。
精选课件
1、案例事实
美国跨国公司Eagle Bus Company的雇员Blondek、Tull
加拿大官员Castle、Lowry
行贿5万美元
以确保他们向加拿大萨斯喀彻省省政府提供的公共汽车的投标将被接受
美国法院
起诉
起诉
精选课件
2、争议焦点:
能否依据一般共谋理论,对外国官员提出指控?
精选课件
问题:
外国政府人员受贿
能否受到FCPA指控?
美国公司及其管理人员、代理人或雇员行贿
受到FCPA指控
精选课件
3、延伸案例
1976年2月(FCPA尚未制定),美国洛克希德公司以1210万美元贿金获取日本全日航空公司价值4.3亿美元的飞机交易合同的丑闻败露,洛克希德公司总裁卡尔·科特奇恩被迫引咎辞职。同年7月和8月,前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先后被起诉违反外汇及外贸管理法,受贿5亿日元。起诉理由是,田中角荣在1972年访美期间利用职权接受洛克希德公司贿金5亿日元,作为交换条件,日本购买该公司的一批飞机,其中包括运输机、战斗机、侦察机等。1977年11月,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案件的审理延续了将近六年,受到传讯调查的460余人中包括国会议员、内阁官员、全日航空公司和丸红公司的高管。至1983年10月案件审理完毕时,田中角荣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罚金5亿日元。其他相关的政界和商界人士也受到追究。
精选课件
在洛克希德公司***日本前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一案中,对洛克希德公司做出处罚的是美国法院,而对田中角荣做出处罚的是东京地方法院。且在此案审理期间,美国在1977年颁布FCPA之后,并未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管辖异议,是否意味着美国默许了这种情况:违反了FCPA禁令的外国官员不应由美国法院来提出指控,而是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该官员的受贿问题
精选课件
4、法律规定
根据美国现行法律规定:
在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美国公司以及其管理人员、代理人或者雇员故意***外国政府官员、政党官员或候选人行为的,均属于非法行为。
精选课件
根据此规定我们可以推断,FCPA的立法目的是遏制商业***,避免美国市场竞争秩序和企业道德遭到不良影响,虽然在法律执行中,也许会产生一些效果,但其立法目的不是为了帮助外国惩治***官员。故无需由美国法院对受贿的外国官员提出指控。
精选课件
5、法院判决及认定理由
判决:驳回对加拿大官员Castle 和 Lowry的起诉
认定理由:
FCPA并未规定外国官员接受***构成违反FCPA的犯罪行为
FCPA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禁止本国公民不计后果的商业行为,未规定外国官员的受贿行为是否可定罪,因为这很可能会影响到外交关系
精选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