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路 面 设 计 说 明
一、变更理由
1、根据4月13日上午县政协周公彪主席现场办公会决定原设计路基宽25m,路面宽20m,,改为路基宽25m,路面宽16m,两侧设1m硬路肩,剩余宽度培土路肩。
2、该路段为宜巴省道(S334)秭归县新县城通往县内腹地的咽喉,亦是连接通往重庆滚装码头以及翻坝高速的通道咽喉,承担着翻坝滚装运输的繁重任务。根据调查翻坝高速通往滚装码头的车辆为双向通行,车货总重超过100t,根据路面结构计算原设计路面结构层进行了适当调整。
二、路基工程加固处理措施
路基工程改造结束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路面铺筑。
全路段均应采用重型压路机振动压实,压实度≥96%。高挡土墙墙背回填料、高路堤填方应重点压实,必要时应作特殊处理,对于压实度太差,地下水位较高路段,在先做好排水处理后,应下挖80~100cm后,换填级配较好的炮炸石或灰土(水泥稳定类、石灰稳定类和二灰稳定类),并应分层填筑、人工分层夯实。
对实测弯沉值≥200()的软弱路段,应重点整治,要求整治后路基实测回弹模量不小于30MPa。
路面施工前,全路段均应根据设计要求,调整好路拱横坡、平整度及弯道超高。
全线挡土墙、涵洞等构造物应作一次全面详细调查。对石砌挡土墙或涵洞中等构造物石料强度或稳定性较差部分,建议拆除重建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杜绝安全和质量隐患。
路基挖填边坡过高、过陡地段,建议修建截水沟之类大型排水构造物,避免地表水直接冲刷侵蚀边坡土体,引起坍塌现象。
对未经正式验收且有质量问题的构造物,应尽快请有关专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必要时应拆除重建。
在铺筑面层前,应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要求,对该路段进行正常养护。
三、路面结构
1、设计标准
路段按一级公路设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路基宽25m,路面宽16m,行车道两侧各设1m宽C20片石砼路肩,剩余宽度培土路肩。
路面横坡2%,路肩带横坡3%,采用沥青碎石路面。
(1)面层:5cm厚中料式沥青碎石主油层,及3cm厚细粒式沥青碎石罩面层。
(2)基层:基层为25cm厚8%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碎石含量大于40%,水泥含量为8%。
(3)下基层:为25cm厚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碎石含量大于40%,水泥含量为6%。
(4)垫层:采用厚20cm砂砾垫层。
设计使用年限12年,设计弯沉Ld=30(),路面摩擦系数f0≥52,构造深度≥,所用石料磨光值≥42。
设计依据
本次设计以交通部颁发的各项标准、规范为设计依据。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公路工程无机集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
3、路面结构
根据现有路基状况,依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有关规定进行结构设
(1) 底基层
采用20cm厚砂砾底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