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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刘桂生的不能承受之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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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刘桂生的不能承受之重.docx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21/4/4 文件大小: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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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生命不能承受之重_刘桂生的不能承受之重

  �   本应该成为2006年新闻人物的刘桂生,却没有引发大家的关注,很快便从大家的视线中消失了。我为刘桂生遗憾,更为中国的传媒业和这么一个难得的反思机会擦肩而过而遗憾,因为大家对那宗假案过于聚精会神。而实际上,我认为,和那宗假案比起来,报道那宗假案的假新闻更含有现实意义。�
  海南省东方市是一个不大的城市,在海南省的六个县级市中排名最终。不过,因为两个事件,使其在中国有着极高的著名度。一个是戚火贵事件,被称为“东方硕鼠”的东方市市委书记戚火贵因***巨款1000多万,于2021年的8月被实施死刑。而另一个事件,便是2021年的年底,全国各大新闻媒体竞相报道的邢亚盖冤案。�
  在这个冤案中,警察不仅随意开枪伤害无辜,而且光天化日之下制造假现场,掩盖事实真相,使无辜的受害人莫名其妙地成为***逃犯。诚如邢亚盖诉讼代理人黄渡明所说:“我认为这么受伤害的,并不是邢亚盖个人,而是整个司法制度,它伤害了整个(国家)的法律形象,是谁酿成这个冤案的呢?我们要还原一个真相。” �
  和黄渡明一样,大家的关注点几乎全部集中在司法制度上,而忽略了另外一个更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的问题,新闻的真实性问题。�
  感谢中国新闻周刊在报道邢亚盖的案件时节外生枝,在报道中提及了东方电视台的记者刘桂生,她是邢亚盖假案的报道者。�
  2021年7月25日,刘桂生刚从内蒙古来到海南省东方电视台任记者两个月。那天中午,台长刘嘉旭接到东方市公安局的电话后,立刻通知刘桂生“采访一次抓捕逃犯的行动。”于是,“几天后的8月1日和2日,刘桂生拍摄的画面在东方电视台播出,并配上了由市公安局秘书戴磊雄提供的文字稿。这则警方‘追捕***在逃犯’的新闻,声称警察开枪击伤并抓获犯罪嫌疑人邢亚佳。东方市委机关报今日东方也发表了此则新闻。报道还称,‘邢亚佳对***事实供认不讳。’”“直到6年后,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找到她调查,才得悉那则新闻是假的。”�
  刘桂生还是一个很有良心的新闻记者,当这条假新闻被披露出来以后,她没有丝毫强调客观的原因,而是直接检讨自己。“她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个假新闻)是我作为记者的耻辱。我有一个受骗的感觉。在这个事件中,假如说邢亚盖的***被打了一枪,那么我就是在精神上挨了一枪。” �
  确实,作为一个记者,为虎作伥,制作出这么的假新闻,应该感到耻辱。不过,感到耻辱的仅仅是刘桂生一个人吗?在这宗假新闻中,刘桂生不过是遵命办事,按章报道而已。让一个小小的新闻记者,来负担如此奇耻大辱,她是负担不起来的。�
  媒体的无奈和尴尬就在这里。对重大案件,假如新闻单位是独立报道,当然要对事实负责。那么,记者在采访的时候,就可能会发觉部分可疑的蛛丝马迹,就可能会得出和公安局的结论不一样的结论,就可能对公安局制造的冤案提出质疑。不过,公安局把全部责任全部自己承揽下来,媒体想负担一点点有限责任全部不能。一个毫无责任能够负担的媒体,必定要失去公正和透明,如此,不产生假新闻那真是奇了怪了?�
  因此,对一个小小的新闻记者来说,刘桂生实在负担不起这个所谓的“耻辱”。因为在我们现有的体制下,她不仅不是“耻辱”,反而应该受到表彰,因为把她放到现有的新闻体制框架内,我们实在找不到她到底错在哪里。甚至能够说,刘桂生不仅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