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印章管理制度
目的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为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以加强和规范公司印章制作、使用程序,确保印章得到有效管理。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各门店公章、部门专用章、一般业务章、个人签字章以及其他专门印章等的制作、使用、管理、废止和责任。
印章种类、定义及保管权限
1、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申请的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章由总经办保管。
2、合同专用章:公司用于与其他主体签订合同、协议文件的专门印章,不得用于合同、协议以外的其他文件。合同专用章由总经办保管。
3、法定代表人章: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且具有法定代表人效力的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由总经办保管。
4、财务专用章:公司依法申请仅供财务部门使用的专门印章,用于公司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等。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5、各门店公章:公司设立的各门店依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统一申请的对外代表门店、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印章。门店公章由总经办保管。
6、部门专用章:公司内部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的代表本部门的专用章,如人力资源部章等,对外代表公司部门但不具有代表公司的法律效力。部门专用章由申请部门保管。
7、一般业务章:业务部门在对外业务往来工作中需要的专门印章,一般用于公司对外洽谈、开展、运作等具体业务的初步意向确认或公司卡券期限、种类、优惠方式确认等,对外不具有代表公司法人的法律效力。业务专用章由业务申请部门保管。
8、个人签字章: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申请刻制的仅用于公司内部文件签署的专门印章,效力等同于印章持有人的签名,不得用于公司对外文件,对外没有法律效力。个人私章由印章申请人保管。
9、其他印章:因公司运营或其他工作需要刻制的专门印章,如现金收讫章、工会主席章等,一般由印章申请人保管。
四、印章的申请和领取
1、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印章或原印章损坏无法使用需要更换新印章的,由需求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提报总经办经总经理核准后统一由采购部下单订制。
2、采购部订制印章后交由总经办,由总经办登记并留存印章样本后发放至需求部门,由领用人签字领取。
五、印章的使用
1、公司各部门人员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统一填写《印章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盖章。
2、各部门申请盖公章的文件不能是空白文件,文件中的留白处应于盖章前填写完整。《印章申请单》由总经办留存以便日后查询。
3、公司各部门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协议需要使用公司合同章的,根据合同性质填写《业务合同印章申请表》或《非业务合同印章申请表》,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总经办,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盖章。
4、公司合同或协议申请盖章时应条款清晰,原则上不能留有空白条款,且对方主体已签字或盖章。有特殊情况需要我司先盖章的,由申请部门提交《印章申请表》时说明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执行。
5、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将公司公章、合同章、门店公章等带出公司外使用的,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并提报总经理核准,后由总经办专门人员带印章外出,使用范围仅限申请部门提报的用途,严禁公司其他人员携带上述印章外出使用或超越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