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作开店协议
有关蛋糕面包坊股份分配的协议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图发展的宗旨,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总投资万人民币,创办名称为无锡市蛋糕面包坊,于2021年1月4日试营业,该企业实施自主经营、独立核实、盈亏自负。
2、双方以现金投入,投资百分比为甲方40%;
乙方60%;
甲方全方面负责经营管理;
本店双方各占股份50%3、以出厂价乘以2作为店面产品定价,营运费用中包含:“荷塘新村店的水电、房租12个月、门市人职员资福利、税收、促销的费用及多种形式的折让损失,物流分摊费用”。利润计算:店面月营业总额-月销售产品的出厂价总额-店面营运费用-门市设备还款12个月分摊-物流分摊费用4、由甲方负责聘任蛋糕面包坊的职员,由甲方提供制作技术及培训,企业经营管理、生产销售实施经理、店长负责制其中,人员招聘,培训等费用由甲方负担5、饼店因为产品卫生质量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除此之外本店面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均由双方共同负担。
6、新产品的研发、试制、包装设计费用由甲方负担。
7、乙方入股后,2年内不可退股或转让,合作2年后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退股或转让的,乙方需要提前一月取得甲方同意,方可退股或转让;
不然取消乙方股权,没收股金。
二、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a、甲方全权负责一切店面管理工作,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有生产制造销售权、物资采购权、劳动用工权。
b、严格实施国家法律法规,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自觉处理好企业内外的一切经济往来及相关活动。
d、**市蛋糕面包坊留存每个月的30%的纯利润用于固定资产添置及不可测费用支出,此部分利润支出需要经双方同意,支出后剩下部分年度分红五五分成。每个月70%的纯利润参加甲乙双方的月度分配五五分成,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