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努力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 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职责如下: (一)拟订、呈报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二)组织、协助完成培训课程的实施; (三)检查、评估培训实施的情况,并进行考核; (四)负责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存档。 第四条 以下职责: (一)呈报部门(二级)培训计划; (二)负责本部门新员工、转岗、复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 负责对本部门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并报人力资源 部备案。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五条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具有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 具体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 实施及(一)由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生产 安全部配合,在考评周期内应进行不少于 24 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 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 管理与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二)每年应经过不少于 8 学时的安全生产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三)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等与安全生产密切 相关的负责人,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通过再培训。 第六条 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公司职工必须进行的三级(公司、部 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对从事危险化学 品保管、使用的新职工培训时间不少于 72 学时) ;并填写“三级安全 教育卡” (见附件 21)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生产安全部配合,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5、事故案例。 (二)部门安全教育 由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或技安人员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部门的概况、生产管理特点及重点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 2、部门安全生产制度; 3、部门危险作业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4、本部门可能出现的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事故教训; 5、部门应急预案及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 (三)班组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或老师傅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 的作用和维护方法; 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有 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