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何不以个税起征点作为贫困线标准个税5000起征点扣除标准
经济繁荣的最大价值在于让大家脱贫致富,不然将不得人心。和中国经济总量全球第二的显赫地位相比,中,“民穷”二字不识相地遮掩了“国富”的光彩。
好在“贫穷”是没有标准的,到底有多少穷人,最终总是官方说了算。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了2021年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汇报――聚焦民生。该汇报称,现在中国城市合理的贫困线大约在人均年收入7500~8500元之间,贫困人口数大约为5000万人。
占全国城镇人数8%的5000万穷人,当然显得经济发展还有不足,但比起GDP排名世界第一的美国,已经强了很多。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21年公布的一份汇报称,2021年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总数达436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创来新高,其贫困总人数为50年来最多。
社科院的蓝皮书中还强调,“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国情不一样于发达国家,若根据现在发达国家的贫困标准和反贫战略,中国的经济情况是无法支撑的。”这个注脚说明,我们的贫困和美国有所不一样,所谓贫穷全部是相正确。
大家可能不解,为何我们的“相对贫穷”是年收入在7500~8500元之间?而这些“相对贫穷”的5000万人口数量,又是怎么算出来的?请相信社科院自有一套测算逻辑,但穷成这么才能算穷人,显著不合常识。
年收入7500~8500元之间意味着月收入625~708元,这在物价飞涨的当下,不仅付不起基础的衣食住行费用,更不要说为住房、看病和上学买单了。更何况,以此标准,月入超出700元就不算穷人了?
我们的国情确实不一样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的穷人到了中国皆为富人。比如,美国政府2021年划分的贫困线标准,单身人士年收入低于9570美元、三口之家年收入低于16090美元,即为穷人,换算成人民币,这分别相当于6万元和10万元。而日本的穷人标准是年收入200万日元,相当于人民币14万元。
美国的贫困线标准算法复杂但逻辑简单――以必须食品为基础,再加上衣食住行等其它生活必须品――也就是确保大家基础生活开支的收入。但即使这么,美国的“穷人”中46%拥有自己产权的住房、73%的人拥有汽车,教育、医疗等服务,也有可靠的社会保障。
发达国家只有穷人能够不交税或少交税。美国税法中要求的“宽免额”相当于中国的个税起征点约为年收入7500美元,略低于她们的贫困线标准;而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率最低一档的征税额,为年收入195万日元,也和该国的贫困线相当。
我们无法和发达国家比贫困线的绝对值,但能够参考“穷人不交税”的逻辑,重新思索一下真实的贫困线应该在哪里?
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经充足讨论和广泛征求民意,以“基础生活费用无须缴税”为标准,将个税起征点定为每个月3500元曾经5000元也成为讨论的热点,这最少说明,民众广为认可的每个月基础生活开支费用,是目前700元贫困线的5倍之多。
据教授推算,在新税法实施后,全国将只有2400万人需要交纳个税,这不足总人口的2%其中能算上中产阶层的,恐怕不足1%,算得上“富人”的就更少了。这和社科院汇报中提到的亿中等收入阶层的数字相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