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怎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浅论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劳务派遣亦称劳动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者派遣等。劳务派遣对促进派遣职员就业、提升派遣职员的职业技能和执业能力、保障派遣职员的正当权益、处理派遣职员的后顾之忧等发挥了很主要的作用。劳务派遣的广泛使用为经济发展做出了主要贡献,但目前劳务派遣也存在很多问题。
关键词:劳动派遣;人力资源;劳动纠纷
中图分类号:F24文件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1-0190-02
劳务派遣中外称谓有十几个之多,足以显现对这一劳动关系领域新的用工方法的实践和理论认识的多样性。劳务派遣最早起源于美国,后在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逐步发展起来。其本质特征是将传统的雇主、雇员的双方劳动关系引入第三方主体,实施雇用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相分离,从而形成一个灵活的就业方法的新型的劳动关系。1997年,国际劳工组织以制订并经过第181号条约的方法对其给予认可,这也是对世界各国提出经过我国立法以规制其运作的要求,这也说明了其含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合理性和客观必定性。
中国的劳务派遣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不停深化、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新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改变,劳务派遣开始在不一样层次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得到发展。尤其是多年来,企业用工形式的多元化,促进劳务派遣适用范围逐步拓宽,派遣人数急剧增加。劳务派遣已出现在各行各业,甚至很多国家机关和机关现在也全部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职员。
一、劳务派遣得到广泛使用的原因
包含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税收成本、解约成本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除了给工资和社保外,只要给劳务派遣单位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使用劳务派遣工还能够使企业少交企业所得税,降低录用费用和离职赔偿的费用。
用工单位用人不需要为职员办理户口、管理档案等事宜,只需要对派遣职员做出对应的工作管理要求,使用其劳动力,依据岗位的不一样进行管理、考评,社会保险等其它事宜则由派遣企业负责完成。用人单位能够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降低时降低人员,用人机制十分灵活。
在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下,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签署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和派遣职员签署劳动协议,用工单位和派遣职员只是一个有偿使用关系。这么用工单位就可降低或避免和派遣职员在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
实施劳务派遣后,最大程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加市场竞争。
二、目前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
劳动协议法第66条要求,派遣通常在暂时性、辅助性或替换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因为中国法律对劳务派遣还没有规范和限制,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劳动法的责任,任意使用劳务派遣工,使劳务派遣范围不停扩大,派遣劳动者人数也不停增加。在部分行业和企业中,劳务派遣工甚至已占到二分之一以上,成为用工的主流形式。在部分终年稳定需求的工作岗位,也使用劳务派遣工,如银行的前台柜员等。假如不对这一用工形式加以规范,任其发展,劳务派遣很有可能在很快的未来成为全部企业用工的常态,劳动关系的基础将受到严重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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